“我也是這麼跟他們說的,但是沒有用,在他們的眼裏隻要能夠出得起彩禮錢,能夠讓我弟取得上媳婦,我嫁給誰他們不關心,他們關心的隻是對方家裏有沒有錢,對方能不能夠出得了那麼多彩禮。”陳文靜自嘲的笑了一聲,“在他們的眼中我就是籌碼,你知道最後那個人有多大的年紀嗎?”
“得有三十多歲吧。”我估了一個數字。
“四十五歲。”陳文靜笑了一下,“我媽還跟我說,不過是大二十歲而已,人家大三四十歲的都有在一起的,甚至還跟我說,大二十歲好,等到時候他老了,先走了,家產就都是我的了,我還能夠幫一下弟弟。到了這個時候,她還想著要通過犧牲我的婚姻來照顧弟弟。”
“這個做的的確有點過頭了。”我歎了一口氣,陳文靜的情況和方瓊有點類似,都說對父母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每個孩子都一樣重要,男女平等,但是老一輩很多人不可能因為政策宣傳,而且也不可能真在孩子之間分得那麼清楚,有所偏重是肯定的。
可是像陳文靜和方瓊這樣偏袒這麼厲害,讓一方犧牲那麼大,這不是手心手背的問題了,完全一個是手上的肉,一個是腳上的肉,甚至讓人覺得是撿來的。
“所以聽了我媽的話之後,我就沒有回去的心思了。有時候想想,我覺得我媽還有我爸挺可憐的。”陳文靜說,“從我弟出生之後,他們就一直圍繞著我弟在生活。小學的時候,起得早早的,將我弟送到學校去,再回來幹農活。就是因為擔心過馬路的時候會發生意外,就連我自己帶著我弟,他們都不放心,非得要他們自己送到學校裏麵去才安心。”
“後來等我弟上了初中了,在學校裏麵住,我媽又不放心,覺得學校裏麵吃得不好,就過去陪讀,在外麵租了房子,給我弟做飯,等到了高中還是這個樣子,別人去陪讀,孩子的成績還不錯,哪怕成績不行,但是至少乖巧聽話,可是我弟不一樣,我媽跟在身邊,他還是出去玩。甚至跑出去通宵,一晚上不回來,連個招呼都不打。我看不過去,提了幾句,說不能夠這樣,得要看著他,盯著他學習,否則這樣下去人就廢了,但是我媽不聽,還說我說壞了,說男孩子就應該皮一點,出去玩沒有什麼大不了。甚至我弟找她要錢去上網的時候還很大方的拿錢給我弟去上網,我媽還非常體貼,擔心我弟上網晚上餓了,多給他錢,讓他記得要買點東西吃。”
說到這,陳文靜忽然笑了:“你知道嗎?我媽擔心我弟通宵熬夜上網身體吃不消,居然大半夜的爬起來給他做了飯,送到網吧裏麵去,當時這個事兒,全校的師生都知道了。”
“你媽對你弟的這種照顧有點病態了,太在意你弟了。”我說,“這對你弟來說不是好事。”
“對我弟來說不是好事,對我來說也不是好事,對整個家而言也是如此,但是我媽意識不到這一點,他反而覺得她將全部的身心都放在我弟身上,覺得很自豪,別人怎麼勸她都沒有用。”陳文靜歎了一口氣好了,“不說這個事情了,讓你聽了我這麼久的牢騷,大過年的,不好意思,給你傳播了一堆負能量。”
“說出來心裏能夠舒服一點,那就說出來吧,作為朋友,能夠替你分擔一下是應該的。”我不在意,“你過年沒有回去,那是怎麼過年的,自己一個人在住的地方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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