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隨意的應了一聲,反正她現在醉翁之意不在酒。
一手修長白皙的大手伸了過來,準確的伸到鍾情麵前的書本上,手指微微一曲,已經把一頁翻了開來。
鍾情愣愣的看著紀彥庭的手,優雅而快速的把自己的書本翻了過來,頓時有一瞬間的呆怔。
“怎麼,不用翻頁了也不想看?”
“不是不是,”鍾情匆忙否認,視線也由紀彥庭的身上放在麵前的書本上。這一次看的異常的認真,竟真的看進去了。
隻是當看見這一麵的最後一個字的時候,鍾情怎麼也不想看了,索性重新將視線放在身邊男人的身上。
紀彥庭的身子微微怔了一下,而後,無奈的伸出手,又翻了一頁,鍾情重新乖乖的收回視線,放在麵前的書本上。
這一次,看完之後,沒等鍾情看向紀彥庭,大手便已經自覺的過來翻頁了。
這是連鍾情都不得不佩服的時間觀念,竟然連她看完一頁書所用時間都算的不離十。
於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裏,他們二人陷入了一種詭異的默契。
鍾情隻負責將手懶懶的撐著腦袋,視線放在麵前的書本上,而每當她的視線放在最後一行的時候,身邊的男生便會頭也不抬的伸出手,將書本翻到下一頁。
這樣的狀況,在持續了兩周之後,鍾情詭異的發現,自己竟然啃完了一本她一學期也不可能看完的設計概論。
而這每一頁,幾乎都有紀彥庭的指紋。
再然後,在二人這樣的默契持續的第二個月,便莫名其妙的出現在了學校的校報上,被命名為:指尖上的愛情。
指尖上的愛情
每次想起這個名字,鍾情都忍不住打個冷戰。
隻是奇怪的是,當紀彥庭看見這張照片的時候,卻很難得的沒有因為偷拍發脾氣,要知道,因為出色的外貌,不少人偷拍他學習或是生活的樣子。
而那張照片旁邊,注明的攝影師的名字,便是李升。
在鍾情沒有找李升的時候,李升卻已經找上門來。
第一眼看見鍾情的時候,李升便眼前一亮。那種亮,卻難得的不讓鍾情反感,因為那是一種欣賞一件有價值的事物的感覺。
雖然被當成有價值的事物的,是她這個人。
“你是鍾情吧,我那天一看見你,就覺得你十分上相。”
這是李升說的第一句話。而鍾情的第一反應就是:攝影師都是這麼能說會道的嗎?
也是後來,李升才說,他和他們是同一屆的學生,因為喜歡攝影,所以應聘成了學校校報的一名記者,主要負責拍攝學校內發生的事情。
而那天,閑來無事找新聞的時候,正好遇見鍾情和紀彥庭二人。
並且,李升一再表示,他希望能夠給鍾情和紀彥庭拍一係列的照片,理由是,二人實在是太般配了。尤其是男孩子眼中盈盈的寵溺,與女孩子臉上慵懶而依賴的感覺,簡直天衣無縫。
鍾情雖然對李升的話有所懷疑,但是看在李升對二人認可的情況下,心中高興,表示自己可以和紀彥庭說說試試,但是不保證會成功。
李升當時的想法是,依著照片中男生對女生的寵溺,怎麼可能不成功?
但是事實證明,真的沒有成功。
紀彥庭不同意,鍾情也沒有辦法勉強,最後隻得回絕了李升。
後來李升雖然有學著第一次的樣子,去偷拍,但是,無論他藏的多麼隱蔽,似乎總能夠被那個男生一眼便發覺。
時間一長,李升的心中也犯怵,這件事情便不了了之了。
後來,每每回想起這件事情,李升都覺得自己第一次怎麼會拍的這麼順利?而且是正麵照,角度燈光剛剛好。
再到後來的後來,李升心中有一個大膽的想法,那就是,是紀彥庭故意讓他拍的,否則,他根本不可能這麼容易得逞。
如今,再一次在校園裏看見這兩個已經成為欒城大人物的人,李升心中隻能夠默默的感歎一聲,歲月無情啊。
“你們這是回母校看看?”李升一邊說著,眼神卻奇怪的看向紀彥庭手中推著的山地車。顯然以紀彥庭的身家,推著的這輛山地車,確實寒酸,雖然這輛山地車,在六七年前,堪稱最風華絕代一族。
紀彥庭微微頷首:“原來是你。”
“你還記得我?”顯然,李升對於學校的風雲人物還記得自己這件事情,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以及極大的驕傲。
紀彥庭點點頭:“當初我就看見一個攝影師拿著個單反在那裏傻不拉幾的拍照,想著應該很快就完事了,沒想到你折騰了一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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