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惡整極品鄉親(1 / 2)

我叫稚九,一名孤兒。

時間倒退到一天前。。。。。

我被於曉麗推進了村子裏荒廢了很久的茅草房裏,不出意料的裏麵有5條餓瘋了的野狗。

看著它們齜牙咧嘴瘋了一樣向我衝過來我非常頭疼的摸向口袋,想把隨身攜帶的小刀拿出來想要放血

可是...空的?“**於曉麗你這個賤人”

我用唯一會說的英文單詞發泄著我的不滿,一邊超衝過來的瘋狗甩手,果然不出英明神武的我所料,右手被很不客氣的撕了一個大口。

然後嘛,疵瑕必報的我當然不會白白讓人哦不,是狗撕這麼大口子,所以那個當出頭狗的死狗就變成了名副其實的死狗。

並且屍體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腐爛,變成幹扁扁的一塊風幹狗了。

阿門,佛祖會保佑你的,我不顧自己滴滴答答流血的手,做了個標準的基督教祈禱手勢,{額,基督教祈禱手勢是用左手的吧?算了不管了先湊合著用}。

雖然是它先想吃我的,可我是個善良的壞人,所以我可以諒解一切想害我的,當然首要條件是它已經死了。

所以說無知真的要不得,如果是高等智慧生物,比如人,在看到剛剛那個死狗的淒慘又神奇不科學的死法,肯定會對避之不及逃之夭夭倉促而逃抱頭鼠竄,額,有點過了哈,反正就是腳底抹油跑了就是,可是偏偏這幾隻土狗智商捉急,依然不怕死的前赴後繼。

“**”我怒罵一聲,霸氣側漏的甩手,一股王八之氣奔騰而過,額,其實我沒有很生氣啦,隻是覺得喊**比較霸道總裁而已。

雖然我很不靠譜,但是我的血卻很靠譜,從來不掉鏈子,滴血致命,屢試不爽,嘖嘖,成語說的辣麼好,我果然是個文化醬,哇卡卡卡。

咳咳,正經的來,那幾隻沾染上我血的土狗,和剛剛那個出頭狗一樣,倒地不起,然後屍體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腐爛幹扁。

我舔了舔幹燥的嘴唇,抬手將被被狗爪撕開的傷口一點一點的舔,舐著,傷口果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愈合結疤,我撕開疤痕,在鮮嫩的傷口上繼續舔,反複了幾次後原本駭人的傷口恢複如初,完全看不出一絲痕跡。

我的血能夠催收植物還能殺人,而我的唾液能加速傷口愈合。

說來我有個很曲折離奇,霸氣側漏,神秘複雜的身世。

在一個月黑風高萬物蕭瑟的殺人放火夜,,,,我被我的便宜老爸給撿到了。

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少年失意隱居才小村莊當醫生的便宜老爸將尚在繈褓中的我領養了,然後在我三歲的時候發現了我的血液能夠催熟植物,並且對於珍稀藥材,我的血液似乎更能發揮作用。

於是我那個便宜老爸就走上了開掛人生。

本以為從此就能升職加薪,當上總經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可是都說了,本以為,自然是沒戲。

因為我那短命老爸在我14歲的時候喪心病狂的想要和我換血,讓他也擁有我神奇的血,雖然我是必死無疑,可是這樣他就不用擔心我會不受他掌控,也不用擔心我會被人搶走,然後和咳咳,活生生的人,變成了幹扁扁的屍。

嗚嗚,我應該哭的,畢竟雖然他對我沒感情,也從來不和我說話,打心裏把我當妖怪,可生活上卻從來不會虧了我。

從小到大除了有事沒事喜歡抽我血不讓我出門,也不讓我上學外,一句重話也不曾說過。

生活用具樣樣按千金大小姐的標準來,要什麼給什麼,還給我配專職保姆,職業家教,巴拉巴拉,,,反正就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