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城,一座不名的小縣城,駐人口不足萬,縣城裏的青壯年大在打工,留守在這裏的大分是老人。
福城縣對繁榮的地方當屬東街,商販雲集,吆喝聲不斷。
中讓人矚目的是一個帶著圓框墨鏡的青年,他一身黑色布衣布褲,在往幾十年也是極為老派的衣著。
他盤坐在地上,右手掐訣在給一中年婦女算什,身後安半仙的破爛旗幟掛在竹竿上隨著微風拂動。
青年名叫安權,算是東街的名人,雖人們算的與神棍歸於一詞,他卻是個例。
言,算人不算自身,他卻可以到,是驗證的方卻讓見識過的人呼怪異。
人從來不算自己的吉,算凶,且全靈驗,如某人裏養了禽,要他掐一算,不一會兒,便會朝自己撲來,弄的他滿臉抓痕,又是某人圈養的豬衝出圍欄為撞他一下又豬圈類的。
初大分人認為安權用了小戲,為了讓人信,才不惜以自己為餌,獲信罷了,誰他算人也算的準,是與自身,他算人的吉而不算凶,如人生娃幾時生他能算出,又是誰有什姻緣了,他能曉。
“劉姐,我算了一下,的姻緣人姓王,就住您對戶,日午時,他會主動來找”安權輕聲說,神露出了許疲憊。
“安大師,說的是真的!”婦女麵露喜色,卻又有不可置信。
“自是真的,而且我推算了一下,實際上已經喜歡他兩年了,是礙於兩扇門隔一不思與他說,實際上他是為喜歡才搬到了的對麵了的鄰居。”
婦女抑不住心中的激動,連忙掏出了張百元鈔票雙手遞給了安權。
“劉姐不必如客氣,我算一張,餘的還是置辦要準備的吧。”
他擺了擺手,在婦女的連聲謝下,收了墊布,拿著旗幟著菜場走。
他走到一個小超市內,買了一斤花肉,一點蔬菜,兩瓶牛二,望著找剩的十幾塊錢,隨手進了超市門口乞丐的碗中。
他哼著小曲,離開了東街,準備到自己的住處。他住的地方離東街足有十幾裏,每每是靠著步行。
邊也是一個小村莊,是村裏卻有他一人。
他慢慢悠悠的走了大概個多小時才到了住處。
這是間小的磚瓦房,有一層,且院落有十幾米。
在他進到院內的時候,手中的花肉不為何卻突從袋子內掉了出來,緊著,一黃色的身影突竄了出來,叼著花肉停在了安權的麵。
這是一大的土狗,金黃色的毛發讓人聯不到這是一條田園犬。
搖晃著尾巴,眼中露出討的模樣,就這樣勾勾的望著安權。
“唉,大黃,吃就吃唄,不用每請示我”安權無奈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