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
怎麼說呢?現在的我真的不願意再寫下去了,這文到現在已經明顯爛尾,在二十多章的時候,我就已經沒有什麼心情了,不是我不想寫,也不是因為我想寫但又擠不出東西來,隻是我很迷茫,我不知道寫這東西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上架?肯定不是的,我開始構思的時候就隻預定這文最多能寫20萬字,現在已經寫了差不多十萬,情節也快收尾了,這麼少字的文上架是絕對沒什麼好處的,要是是寫手,一定都能明白。那麼是為了爭人氣?也不是的,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在網絡上發展,我也從沒有想過要成為網絡的寫手,說實話,剛開始發文的時候,我連網文是什麼樣的概念都不清楚,我幾乎沒有看過網絡小說,就看了《盜墓筆記》,其他網上熱議的《誅仙》《武動乾坤》之類的我是在上傳網文,加了寫手群的時候才知道的。
其實,我就是想寫寫而已,特別是在網上這樣的平台,我開始是沒有想過網文也能掙錢的。寫寫而已,嗯,有時間就寫,沒時間就拉倒,我也從來沒有期待會有自己的讀者,所以當看到自己的文入住看書網的時候,點擊率是那個慘淡,我甚至都沒有擦覺到,隻是當他們在群裏歎氣這個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的少得可憐。發現了的時候如果說還能平靜,那就是最虛偽的了,我承認我是一個凡夫俗子,我拋不開那些俗套的比較,我那時很揪心,我知道我有能力讓我的點擊率趕上去,可是,我也知道我寫文的本意並不是為了點擊率,說清高一點我是在寫我自己,說難聽一點,我是在用文字的方式來意淫自己,怎麼說我寫文的目的都是以我為中心的。
我是有過幾天努力去讓自己的點擊率提高的,可是,幾天之後,冷靜了之後,我就沒有再浪費時間去宣傳我的文了。我的本意是寫給自己看的,而這網路空間,隻是我的文的一個容身之處,我沒有必要討好那些路過我的文的容身之處的路人甲乙丙丁吧。
所以,我最後是選擇了任其自然的,就連我在作者群裏麵的名稱我都改了,就是希望他們不找不到我的文。這種做法看起來像是很變態,你寫了文,而且又放網上了,你為什麼不想給人看呢?不想給人看當初就別上傳了嘛!
是的,當初我就不該上傳網上,在這裏我也勸那些想要寫網文的或者寫了網文正努力著想要簽約的寫手們,你們到這裏可以止步了,回去吧,別在這裏浪費時間了,網文真的不是所有人都適合的,特別是那些隻抱著文學夢的人,這裏的一切都沒利益主導著,網文和文學根本就八竿子打不著,就更新的速度來說,網文那快餐式的文字,還有什麼文學性可言呢?而熱愛文學的人如果陷入了這網文的世界裏頭無法脫身,那麼他的文學素養就此止步了,因為你根本沒有時間去考究,沒有時間去忖度,甚至沒有時間去發現自己的語病和錯別字等低級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