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歸來(1 / 2)

重生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你的手上全是王炸!

這不是林森說的,這是他上一世看的某本純真中寫的,林森一開始不信,現在。。他更不信了!

他確實重生了。。可是,開局乞丐是什麼鬼?

而且這還是一個貧民窟!

原主人也不知道有沒有腦子,都混成乞丐了,特麼還呆在貧民窟裏幹嘛?外麵的大千世界不去看看,死了也是活該啊!

當乞丐也得有職業規劃好不啦?要不怎麼贏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啊!

林森心裏碎碎念,繼續在腦海裏翻這家夥的記憶,很快,他就知道了這家夥為什麼不離開了,不僅僅是這家夥沒腦子,還因為這家夥膽小。。。目睹了一場黑澀會的黑吃黑,混亂逃跑回到家,心裏卻以為自己被那兩幫人給注意到了,很快就會追來滅口。

惶惶不可終日,最終自己把自己給嚇死了!嗯,還能有比這哥們死的更奇葩的嗎?

大概是沒有了!

“不過,哥們你走就走了,接下來的人生,我來替你逆襲了!”

介紹一下林森,正兒八經的華夏人,九年製義務教育完直接跳級五道口職業技術學院,之後又考上了麻省理工學院,完成了本碩博連讀,那腰間盤就別提有多突出了!

因為喜歡籃球,希望以後可以從事籃球相關的工作,所以他選擇的是斯隆商學院。。。嗯,在NBA中,那個學院的典型代表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火箭總經理莫雷。

大學四年,碩士三年,博士再三年,林森一路狂刷學霸副本,將自己的學位證書刷到博士後。

完美的完成了“我是學霸”任務。

蒂花之秀~

能秀得別人騷豬叫的秀!

可惜的是還沒等他大展拳腳呢!逛個夜店泡了某個黑幫大佬的馬子,被插了十二刀,嗯,比皮爾斯多了一刀。

皮爾斯挺過去了,他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血漸漸從身體流幹的那種感受是真不好受,那幫黑澀會也真是的,就不能給個痛快的?比如直接來個一槍什麼的,讓林森死也不知道是怎麼死的也好啊!

隻是,林森沒有想到的是,他死了之後並沒有進入天堂或者地獄,而是覺得自己的大腦一陣昏昏沉沉,而後再醒過來。。。就是乞丐了!

這算不算史上最low的穿越?

林森熟悉了一下自己這具新身體的記憶,華夏人,確切的說,是華裔人,從來沒有回去過華夏。

同時林森確定自己不僅是轉生,甚至還穿越了,因為這家夥的腦子裏,自己國家的領導人竟然還是克林頓!

美利堅諸任總統,克林頓、小布什、***、***。。。連小布什都還沒有上任,這時間不是穿越了是什麼?

***

“先得想辦法離開這裏才行!”

林森暫時還沒什麼計劃,不過,先離開這個貧民窟肯定沒什麼問題,他好歹也在美利堅生活過十年的時間,又是高材生,運用阿基米德原理,再加上愛因斯坦相對論原理,以及原子力學等公式,最終通過一台破舊的收音機確定了他所在的城市——芝加哥英格伍德。

“怎麼穿越到這裏來了!”林森一陣苦笑,芝加哥位於密歇根湖的南部,是世界著名的國際金融中心,大多籃球迷對這座城市很熟悉,因為在這裏擁有著NBA聯盟中的一隻球隊,芝加哥公牛隊。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裏也被稱之為“罪犯之都”,這裏的犯案率雖然排不進美利堅前十,可這裏幫派橫行,是美利堅最危險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