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糙女們的真實生活 一、名人代表——洪晃(2 / 3)

有一次,章含之帶著女兒洪晃去北京飯店理發。因為飯店裏的許多工作人員都認識章含之,他們好奇地問章含之:“這個小女孩是誰啊?”章含之說:“我女兒。”“不是吧?怎麼她不像您啊!”章含之更加親昵地牽著洪晃的手,說:“這怎麼會有假?我就這一個寶貝女兒。”“她沒您漂亮啊,怎麼沒有繼承了您的美麗呢?”年歲還很小的洪晃覺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理發師傅甚至還問章含之:“她真是您的親生女兒嗎?”說完,他轉臉用研究的眼神目不轉睛地看著洪晃。洪晃傷心地哭起來,章含之感到那些人傷害了洪晃的自尊心,急著安慰洪晃受傷的心靈:“你當然是媽媽生的了,怎麼可能不像媽媽呢?別人是跟你開玩笑的。”洪晃將信將疑地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然後再看看母親,理智告訴她,別人說得是有道理的,她和母親長得確實不像,洪晃不禁哭了起來。理發師傅看到洪晃哭得很傷心稍有歉疚,於是安撫洪晃說:“其實你一點兒都不醜,隻是你媽媽太漂亮了,所以看著不像。”

洪晃出身於名門,眾星捧月般的童年造成她這種我行我素、說一不二的任性性格,凡事一定要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做。洪晃家庭的變故以及父母的離異導致她過早地就離開了家庭,一個人去承受那個年齡應該或者不應該承受的生活經曆。1974年,中國加入聯合國,中美關係得到改善的時候,我國公派了一批小留學生赴美求學,洪晃便是其中的一名。於是,12歲的洪晃來到了紐約,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她打下了深厚的英文基礎。洪晃在美國讀完中學又考入大學,大學畢業之後回到上海工作。

“美國的教育把我教育成沒組織沒紀律、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孩子,我媽媽就放棄了讓我做任何與官方有關的事的念頭。”洪晃說。

還有一次,洪晃在機場等著登機的時候,由於候機大廳的椅子不多了,洪晃索性坐到地上一邊看小說一邊等飛機。她正看得入迷的時候,民航局長的秘書匆匆趕來,把洪晃從地上狠狠地拽起來,憤怒地說:“你怎麼在地上坐著?”洪晃卻不以為然說:“我在地上坐著怎麼了?”“我們局長來看你了。”秘書話還沒有說完,局長就已經站到洪晃麵前。他盯著洪晃,很難相信這就是章含之的女兒洪晃,前後左右轉了一圈,見附近的確沒有第二個年輕的女孩,這才問她:“你是章含之的女兒?”洪晃一邊拍著褲子上沾的塵土,一邊說:“沒錯,章含之是我媽。”局長或許是太意外了,嚴厲地對洪晃說:“你和你母親太不一樣了,太不像你媽媽了!”他失望地搖搖頭。洪晃竟然笑了起來,不屑一顧地說:“我都習慣了,大家都這麼說。”

一個人過早的獨立成長會使人變得過於堅強、勇敢、不與世俗妥協甚至是叛逆另類。洪晃說:“我自己也給了自己很多壓力,但是後來我意識到,如果事實證明我活得沒有我家人那麼成功並不說明我活得不好,並不是說我糟蹋了這一輩子,並不說明我不值得。因此到現在為止,我活得還是比較自由自在的,我一直在按自己的個性活,過我自己想要的生活。”

中學畢業以後,洪晃考入Vassar學院——美國久負盛名的七大女校之一,選修了國際政治專業,成為凱瑟琳、羅斯福夫人、肯尼迪夫人的校友。洪晃得意地說:“七大女校各有性格,比如希拉裏·克林頓讀的那所學校,擅長培養特別專業、特別能幹的女強人。我們這所學校培養的人大都像我一樣沾點藝術氣質,比較獨立也比較自由散漫。包括我後來回國進入文化圈子辦起中文雜誌,也是由這個母校所賜。”

媒體盛讚洪晃的母親章含之女士是末代名媛,她的文筆細膩優美,情感充沛,讀起來讓人十分溫暖。

也許是洪晃繼承了母親的這一優勢,從小便十分喜歡寫作。但與母親不同的是,她寫的文章大而化之,圖個痛快淋漓,洪晃也因此被冠以“名門痞女”的稱號。洪晃不是那種為了現實生活而努力生活的人,她是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更貼切地說是為了興趣而生活。她說她特別成功和特別失敗的地方都取決於這一點上。年僅25歲洪晃就已經是一家外資企業的南京代表了,年薪高達七萬美金。對此,洪晃說:“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那會兒,這種薪水都可以買大樓了,但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女孩子,又是在那樣一個年代,拿著這種工資會有一種荒謬的感覺。”

洪晃的這些成就都是許多人畢生追求、望塵莫及的,甚至是做夢都難以期盼的夢想,而個性鮮明的她卻辭了職,甚至沒有絲毫的悔意。直到今天為止,洪晃仍然覺得放棄那段刻板乏味的生活是值得慶幸的,就這一點就足以見得她的與眾不同。“每天的生活就是被FOB啊、信用證啊、談判啊、合同啊包圍住,天天都要和別人喝夜酒啊、應酬啊、催款啊、陪人家去卡拉OK啊,我覺得自己已經快死掉了。”洪晃如是說。

回想起那段生活,洪晃說:“我要是發財發得晚一點,也許我對錢會更尊重些。”但在那樣一個年齡,在洪晃的理念中,一次嬉笑快樂的聚會比那個當時可稱得上是天文數字的年薪更具吸引力,更讓她有激情。

“記得有一次周末,我要去談判,坐在一輛‘大奔’的車後座,我突然間哭了起來。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四五十歲的老女人,生活已經過去了,掙一把一把的錢,坐著一輛‘大奔’,大禮拜天什麼‘TMD’屁事都不幹,去‘TMD’談判!”講到這裏的時候,洪晃所表現出來的言談舉止出乎意料地形似於男人的豪爽和果敢,甚至有一種武則天的氣勢。

1986年的洪晃正處於乏味單調的外資企業首席代表的一成不變的生活模式中,她遇到了愛情——那便是她和陳凱歌的婚姻。

認識陳凱歌,洪晃有一種被釋放、被解放的感覺,所以經常在一起玩,沒有了職場中的爾虞我詐和矯揉造作。她和陳凱歌彼此都很有好感,於是兩個人就決定結婚。她們結婚的時候,陳凱歌正處於拍《孩子王》的後期階段,還沒有真正像現在這樣大紅大紫,可是洪晃卻絲毫不在乎。反倒是他們離婚的時候是在《霸王別姬》康城得獎之後,正是陳凱歌大紅大紫的時候。洪晃對此仍舊慣用她以往不屑一顧的說話方式說:“其實離婚之前,我們已經分開了。之所以分開,是因為他看著我難受,我看著他也難受,既然這樣那就別在一塊兒過了。離婚這個決定是經過認真考慮後才做出來的。這個決定當然也不是特別容易做,但大家的幸福畢竟是最重要的。我也怕別人的閑話,但我對自己說,你必須按自己的想法活,我是比較能豁得出去的人,人總有一張嘴,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去吧!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不愛記恨他人,走過來了就念一點別人的好。再說,兩個人的婚姻失敗,是兩個人對這份感情不夠珍惜才出現的問題,兩個人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