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玫琳凱的傳奇人生 “母愛”伴隨她一生(1 / 3)

第一章玫琳凱的傳奇人生 “母愛”伴隨她一生

1918年5月12日,在德克薩斯州的霍特韋爾斯鎮,一個名叫玫琳凱的女嬰呱呱墜地。由於毗鄰鐵路,霍特韋爾斯在當時算得上是一個繁華的鎮,但是住在這個鎮上的玫琳凱一家卻生活得十分窘迫。更為不幸的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原本繁華的小鎮日漸衰落,鎮上幾乎已經沒有賺錢的機會了,這對原本就窮困的玫琳凱一家來說猶如雪上加霜。為了生活,他們全家搬到了休斯敦,當時那裏隻是一個人口不足15萬的簡陋小城。

然而,這次搬遷並沒有真正改善玫琳凱一家的生活狀況。她的父親由於患肺結核而長年臥病在床,母親便挑起了照顧全家人的重擔。母親一天至少要在餐館裏工作14個小時,因此懂事的玫琳凱從小便學會了幫助家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所有事情——如何操持家務以及照顧父親。

盡管玫琳凱的母親每天早出晚歸,疲於奔命,但由於是女性,她的微薄收入根本無法承擔一家人的生活開支。那時,玫琳凱所能做的就是更勤快,做更多家務,盡量減輕母親的負擔。

作為孩子,玫琳凱當然也想和其他孩子一樣無憂無慮地在外麵玩耍,可是她一天到晚都在為家務忙碌,哪有多餘的時間啊?

玫琳凱從來沒有體會過同齡孩子應有的樂趣。但正是這種艱難的生活,使她養成了熱情、堅強的性格,而這種堅強、不斷進取的精神伴隨了她的一生。

你能做到

玫琳凱7歲那年,她的父親從療養院回到家裏。三年的治療雖然使他的肺結核病得到了控製,但他並沒有完全康複。在玫琳凱的少年時代,父親總是那麼虛弱,每時每刻都需要無微不至的照顧。

在那些日子裏,玫琳凱的母親成了全家的頂梁柱。她接受了護士培訓,最後卻陰錯陽差地成了休斯敦一家餐館的經理。那時,在餐館工作的薪水並不高,而且因為她是個女人,她的薪水無疑更低。她一天工作超過14個小時,每天在玫琳凱醒來之前(差不多早晨5點鍾)就離開家,直到晚上9點鍾後(玫琳凱差不多已經入睡)才回家。由於玫琳凱的哥哥和姐姐已經長大離家,照顧父親自然而然就成了玫琳凱的事。

可能因為太小,玫琳凱未曾想過要去改變什麼。她每天從學校放學回家後總是先打掃房間,然後再做家庭作業。慢慢地,她接受了這個現實,並且樂意這樣做。盡管有些事對一個孩子來說實在有些困難,而且也從未有人告訴她該怎麼做,但最後她都做到了。

對年幼的玫琳凱來說,做飯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雖然她的母親是個很棒的廚師,但她總是不能按時回來做晚餐,於是小小年紀的她就必須擔此重任。一個7歲的孩子,顯然不可能像一個大廚一樣,能做出美味可口的飯菜(要知道,那時還沒有速凍食品或外賣快餐)。如果父親晚上想吃辣椒或雞,而她不會做,她就會打電話向母親請教。

在那段日子裏,玫琳凱很少有機會當麵向母親學習做飯,因為母親壓根就沒有時間在家裏親手教她。也就是從那時起,“感謝上帝賜予我們電話”成了玫琳凱的口頭禪。電話成了她的生命線,因為這是她和母親最主要的聯係方式。每當她打電話給母親時,母親總是非常耐心地向她解釋該怎麼做。

“親愛的媽媽嗎?你好!爸爸今晚想喝土豆湯。”“土豆湯?好的,寶貝。首先找出那個大壇子,就是昨天你用過的那個,然後拿兩個土豆出來……”母親每次都會把她認為玫琳凱需要的每一個步驟都詳盡地告訴她。每當她遇到困難而退縮時,母親總是溫柔地說:“寶貝,你能做到的。”此後,無論碰到什麼難事,母親的這句話總會在她耳邊回響,於是她又信心百倍了。

窮困的家境迫使玫琳凱必須做其他孩子不可能做的事。比如,如果玫琳凱需要新衣服,就必須自己去休斯敦買,因此她經常在星期六坐車進行單身旅行——她的好朋友的父母不允許7歲孩子在沒有大人陪伴的情況下坐車。

有意思的是,那時候一件小女孩的衣服要69美分,而一打雞蛋隻要19美分。由於工作繁忙,玫琳凱的母親可能會給她15美元,讓她自己去買一條連衣裙或一件短外套。她喜歡這種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的時刻,她認為這是她一個星期裏最重要的時刻。唯一的問題是,如何使店員相信7歲的玫琳凱有權作這樣的決定。有時,她的錢明明夠了,但店員們還是經常會問:“你媽媽呢?”然後玫琳凱就得解釋,然後再把母親餐館的電話告訴他們:“你們可以打電話給我媽媽,她會告訴你們的。”買完衣服後,她通常還會去克蕾絲商店買一個烤多香果乳酪三文治和一杯可樂,然後再去看電影。食物大概需要20美分,電影需要10美分,30美分就可以讓她擁有一個美好的下午。

最初,玫琳凱作這些短途旅行時總會有些擔心,害怕自己坐錯車、走錯路。每當這時,媽媽說的“寶貝,你能做到的”就會浮現在她的腦海裏,她就不再那麼擔心了。

“你能做到!”母親的這句話成了玫琳凱少年時代的主旋律,母親給她的這份信心和鼓勵一直伴隨成年後的她。如果沒有這句話,玫琳凱公司可能在創業之前就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