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著頭,臉幾乎要埋進碗裏。
原本對這次重逢的期待,被毀得幹幹淨淨。
開口笑,嗬,我有點想哭。
我以為自己早把她忘了,如今才醒悟過來,她就像是印在我腦海裏的墨汁,即便被歲月無情擦去了,可還是會有淡淡的痕跡,是永遠都不會褪色的。
“對了,我得巡視一圈,免得還有人偷偷潛進來。你把手機放在旁邊,有情況就立刻打給我。”我低著頭,連看都不敢看她。
“說得怪嚇人的,快去吧,我一天沒吃飯了,就不等你了呦。”
“好。”
我逃離似的離開了餐廳。
一樓燈光開關的位置十分顯眼,可到了二樓,牆壁上除了裝裱的字畫,就是一些風格粗狂的擺飾,燈光開關好似被藏了起來,一個都找不到。
二樓起居室正對著樓梯間的牆壁上,掛著一隻碩大的鹿頭。我湊過去觀察了片刻,發現這鹿頭並不是裝飾品,它睫毛濃密,眸光哀傷,鹿角雄偉而優雅,像是一頂高貴的皇冠。
它好像一頭活物,隻是不會動罷了。
這不禁讓我起疑,閣樓內那些血皮,是否可算作他們獵殺野生雄鹿的佐證呢?
我站在窗戶邊,看著夜色下的豐盈村。
此時月光剛好,將緊挨著磚廠的那片稻田地照亮,依稀能夠看見,十餘道交錯的車轍印,將田地分割得七零八落。還有無數金屬的碎片,散布其中,閃著些微的冷光。
就好像,那裏剛經曆過一場戰爭。
在我被困於閣樓密道內時,確實聽到了房屋外傳來的嘈雜人聲和狗吠聲。警方應該是先處理了群眾鬥毆的糾紛,又接到了李茗的報警電話,所以才會迅速到達事發現場。
什麼人這麼狠,能夠將整個豐盈村攪得烏煙瘴氣?
隔壁村的競爭對手?
注意力這麼一轉移,我感覺心情好了許多,不禁暗罵自己挺大個人了,還像個小孩子似的為情感所惑,當真愚蠢。
現如今,需要我留意的事情,實在太多。
我想我應該能夠自如麵對李茗了,便準備在閣樓上隨便轉一圈就下樓吃飯去。可到了閣樓之後,卻發現格子櫃並沒有閉合,手電光照過去,突然發現有點不太對。
我小跑過去,站在暗間門口把手電光往裏一照。果不其然,原本掛滿血皮的牆壁之上,此時竟空空如也。
是誰,在什麼時間,拿走了它們?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那人趁著我和李茗去派出所做筆錄的時候,潛入這棟房子裏偷走了那些血色的皮。
那豈不是說,這棟上下三層加一起近四百多平的房子裏,很可能還藏著一個人!
我不敢再逗留,隨手抓起那棍斷折的拖布把,急匆匆地下了樓。
從樓梯間到餐廳,需要繞過起居室和門廳。
我一邊走一邊仔細聆聽著,卻聽不到任何咀嚼食物或者是魚鍋水沸的咕咚聲。
李茗被擄走了嗎?
我咬著牙,也不顧會有人藏身在門後抑或是任何一個角落,抓緊棍子就衝了出去!
雙腳剛一踏進餐廳,我就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