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995年4月28日的意外事件
在這部小說裏,我想說的話實在是太多了,多得我不知從哪裏說起。要說多久呢?那麼,就從15年前,也就是1995年4月28日那天上午,開始說起吧。
這天上午的校園裏,陽光充沛,歡歌笑語。大概也就是上第二節課到第三節課的空當裏,10點半左右吧,最多不超過11點,俺們92級6班的班主任毛老師找我談了一次話。
在開始和我長達15分鍾的談話之前,俺們班主任毛老師做了一連串酷斃了的動作。他先是猛吸了幾口哈德門香煙,接著將嘴巴裏的煙霧噴到半空中,等那股煙霧從我和他的頭頂上嫋嫋散去的時候,俺們班主任毛老師揚起他絕對粗壯的右手臂,在半空裏很堅定地劃拉了幾下。他劃拉手臂的動作讓我覺得很酷,像個大人物一樣。
舒展了一番手腳,做好了準備之後,俺們班主任毛老師開口說話了,他說:“行了,北風,你已經光榮而圓滿地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從現在開始,你可以回家幫你爹你媽開發地球了。我看你身大力魁的,扛個200斤的麻袋應該沒有問題。”
現在想想,我那時候真聽話,他讓我走我就走?我為什麼不留下來呢?就算我不留下來也不要緊,如果我和我的梅告別一下,我也算個男人。
就算我不敢親吻梅,不敢拉她的手,摸她一把,那我跟她打個招呼,告個別還不行麼?哪怕就說一句“我走了,多保重”之類的話。
現在想想,我那時候真是窩囊透了。
在班裏其他同學都忙著複習,準備中考的時候,我這個全班倒數第六名的“壞學生”被俺們的班主任毛老師他老人家下放到俺爹俺媽的那一畝六分地上去了。
其實,俺們班主任毛老師之所以提前讓我離開學校有兩個原因,其一:我沒有答應去縣裏的職業中專上學。如果我答應去上學的話,他就可以拿到50塊錢的人頭錢,而我也可以延遲到中考之後畢業。當然,在留校期間,我得答應他的一些附加條件,譬如,不打架鬥毆,不談戀愛,不騷擾女孩子,不跟任課老師吵架,不欺負新分配的女教師,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所謂人頭錢實際上就是我的賣身錢。當時,縣裏和地區裏的各所職業中專為了爭奪生源,給俺們學校每一個當班主任的老師都分了任務,每個班主任老師都要推薦40到50個學生去職專念書,每推薦一個學生到職專上學,俺們的班主任就可以領到50塊錢。
在1995年的夏天,在俺們那個小鄉村中學裏50塊錢不是個小數目。我約算了一下,大概是當時俺們班住校生三周的生活費。據我了解,那時候還沒有轉正成公辦教師的毛老師的月薪才200塊錢。
其二:為了我不再糾纏梅,給她一個安靜的學習環境。
據說,在和我談話之前,俺們班主任毛老師曾接到了俺們地區教育局局長左宗棠大人的電話。
俺們地區教育局局長左宗棠大人是梅的親舅舅。這個家夥起了個很有曆史感的名字,我對他這個人,對他的名字都有意見,他又不是民族英雄,怎麼好意思叫左宗棠呢?他怎麼敢叫這個名字呀,這個玩笑開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