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信守道義——信之忍 為你的承諾負責(2 / 2)

這一個個將承諾視為立人之本的故事,讀來令我們深有感觸,麵對誘惑,不怦然心動,不為其所惑,雖平淡如行雲,質樸如流水,卻讓人領略到一種山高海深。這是一種閃光的品格——誠信。

所謂誠信,就是對他人守信,對自己守信,對自己所做的事守信。

對他人守信的重要性不難理解,能不能做到呢?這就決定了一個人立身處世的根基,決定了一個團隊乃至一個國家的命運。

當年周武王伐紂進入朝歌後,聽說有一個德高望重的隱士,就親自去拜訪他,向他請教商朝滅亡的原因。隱士說:“您如果想知道的話,請明天中午再來吧!”周武王和周公旦第二天提前趕到隱士家,隱士卻已經搬走了。周武王很奇怪,覺得一個德高望重的人沒有道理不講信用。這時,周公旦說:“我已經明白了他的意思!約定的事卻不守信,說過的話卻不兌現,這正是商朝滅亡的原因啊!”

一旦許下諾言,就一定要實現,即使是付出代價,也要努力去實現。即使是非人力之所能的,也一定要及時地向對方說明情況,請求諒解。

某高校一位係主任向本係的青年教師許諾說,要讓他們中三分之二的人評上中級職稱。但當他向學校申報時,出了問題,學校不能給他那麼多名額。他據理力爭,跑得腿酸,說得口幹,還是不能解決問題。他又不願把情況告訴係裏的教師,隻對他們說:“放心,放心,我既然答應了,一定要做到。”最後,職稱評定情況公布了,眾人大失所望,把他罵得一錢不值。甚至有人當麵指著他說:“主任,我的中級職稱呢?你答應的呀!”而校領導也批評他是“本位主義”。從此,他既在係裏信譽掃地,也在校領導跟前失去了好感。

有許多諾言是否能兌現得了,不隻是取決於主觀的努力,還有一個客觀條件的因素。有些照正常的情況是可以辦到的事,後來因為客觀條件起了變化,一時辦不到,是常有的事。因此,我們在工作中,不要輕率許諾,許諾時不要斬釘截鐵地拍胸脯,應留一點餘地。當然,這種留有餘地是為了不使對方從希望的高峰墜人失望的深穀,而不是給自己不努力爭取埋契機,自己必須竭盡全力。

有些人口頭上對任何事都是“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一口承諾;可是,嘴上承諾,腦中遺忘,或腦中雖未遺忘,但不盡力,辦到了就吹噓,辦不到就噤若寒蟬。記住,切忌把承諾視為兒戲,這是對朋友不負責任。

輕易對別人許諾,說明你根本就沒考慮可能遇到的種種困難。這樣,困難一來,你就隻會幹瞪眼。從而給人留下了“不守信用”的印象。許諾越多,問題越多,所以“輕諾”是必然“寡信”的。

從現在開始,做個言而有信的人,請為你的承諾負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