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統一思想文化而采取的兩項重大措施。在諸侯割據稱雄的戰國時代,製度混亂不已。秦統一以後,采取種種措施在政治、經濟上鞏固統一。但是,僅僅實行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統一,對於鞏固中國上的第一個龐大的封建專製帝國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實行思想上的統一。這一措施強化了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統治,給中國思想文化史帶來了第一場重大災難。
公元前213年,也就是秦始皇統一中原後的第九年。一天,秦始皇召集文武百官及有名望有地位的博士一起討論分封製利弊。在場的文武百官無不頌揚秦始皇的功德。秦始皇聽了,心花怒放,得意萬分。有一個叫淳於越的博士卻說:“陛下,我聽說殷周兩代的國王傳了一千多年,他們分封子弟功臣做諸侯,諸侯輔助中央朝廷,那個製度本來很好。如今陛下統一了中原,子弟卻毫無地位和實權,他們無法輔助朝廷,一旦發生賊臣謀反的事情,誰又能挽救得了局麵呢?凡事不按照老規矩去辦,就不能夠長久。請陛下還是重新考慮分封子弟的事情才好。”
這時,已升任丞相的李斯對淳於越以古非今的論調進行了激烈的駁斥。他說:“古今時代不同,情況也隨著時代而變化,各朝代采用自己的方法治理國家,絕不能再拿古代的製度到今天來實行。如今天下已安定,法令統一,老百姓應當努力生產,讀書人應當努力學習現行的法令製度。可現在一些讀書人,不學習當代的東西,總是死抱著老一套東西不肯放棄。他們根據古書上的記載來攻擊當前的政治製度,擾亂人心。像這樣下去,不加以禁止,對於陛下的統治是很不利的。”
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焚書的建議,他認為社會上流傳各種各樣的書籍,是造成思想分歧的根源。秦始皇覺得李斯說得有理,於是就下令焚書。
凡不是秦國的曆史,一律燒掉;不是政府任命的博士官收藏的《詩經》、《尚書》、百家語,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監督燒掉;醫藥、卜筮、種樹一類書籍不在禁止之列;以後有人敢議論《詩》、《書》的,處以死刑;以古非今的將被滅族;官吏或其他人見到而不舉報的,與犯人同罪。命令下達後三十天不焚書的,臉上刺字,罰服勞役。
焚書令發布以後,各郡各縣的官吏不敢怠慢,他們派出士兵和差役,到老百姓家中挨門挨戶收繳書籍。於是,大批古代文獻、典籍被付之一炬,使中國的文化事業遭受了一次大浩劫。
秦始皇的焚書令,引起許多讀書人的強烈不滿,他們大造輿論,謾罵、攻擊秦始皇的暴行。公元前212年,有兩個替秦始皇求長生不老藥的方士侯生和盧生,偷偷地議論說:“秦始皇野蠻專橫,剛愎自用。他在滅亡六國後,自以為是從古以來最了不起的君主。他靠殘酷的刑罰來統治天下,大臣誰也不敢說真話,像他這樣貪圖權勢的人,我們還是不要為他覓求仙藥的好。”兩個人商量後,就偷偷逃走了。
秦始皇得知後,十分生氣,他決定懲治這些敢於反抗,用“妖言”蠱惑百姓的儒生。
秦始皇命令禦史大夫親自查辦,先後逮捕了四百六十多個方士儒生。秦始皇叫人在鹹陽城外挖了個大坑,把他們全部活埋了。這就是曆史上有名的“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