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說到阿鍾被紀委抓去,阿鍾不僅交待了自己的貪汙*罪行,還把自己的小情人唐燦也供了出來。
至此,唐燦再次進入紀委視野。
當時,唐燦的很多粉絲以為阿鍾是第一個供出唐燦是高官秘密情婦的人,認為阿鍾太不厚道了,你落馬就算了,何必還要拉上自己的小情人呢?唐燦年輕貌美,好歹也陪你睡了玩了,你的錢也沒白花不是?再說,根據以往經驗,女明星牽涉貪腐案,一般也就是落個名裂而身不敗,除了成為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以外,不會坐牢,甚至照樣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以前有個甜歌皇後楊雨罌,卷入一樁驚天走私案,隱居幾年後不也照樣複出了嗎?更有一個還是穿軍裝、擅唱主旋律、長著娃娃臉的知名歌唱家,也卷入這樁驚天走私案,涉案程度比楊雨罌深得多,不但沒事,還照樣高調參加全國兩會,還照樣穿著軍服,頭頂國徽,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這也是唐燦為何膽敢屢屢與貪官勾搭成奸的理由。唐燦的墮落也不全是她個人的錯,往深處講,是這個日益墮落的社會風氣使然。在如今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裏,尤其在五光十色的娛樂圈裏,潛規則盛行,攀比之風蔓延成災,一個人要想在文藝圈裏出人頭地,何其難也!要想成名,首先得花錢,可是一個人還剛剛出道,哪裏有錢呢?
哪裏有錢?自然是有錢人手裏有錢!於是,歌手要想成名,得先找到一名金主。金主願意捧你,願意花錢請作曲家給你寫歌。小報記者王小二了解到,目前,請一個稍有名氣的作曲家寫首歌,低於10萬元不談。好不容易寫成一首還像那一回事的歌,還得宣傳、炒作,那又得花錢。終於有了一點小名氣,要出專輯,光製作費至少得30萬元。專輯製作完畢不等
於萬事大吉,還得宣傳、銷售,除了有渠道,還要砸錢。運氣好點的,折騰幾年,碰上一兩首好歌,紅了,開演唱會又要花錢。而且開演唱會不同於出專輯,不是幾十萬元能搞定的,少則幾百萬元,多則上千萬元
。
看到這裏,也許有人會說,開演唱會不是可以賣門票、拉廣告、找讚助嗎?是的,如果你是四大天王的話,或者是歌後,開演唱會是能賺錢。可是,如果你隻是一個新星,或者在歌壇混了十幾年還是半紅不黑的,開演唱會都是賠本。既然明知賠錢,誰還會幹呢?那還得金主出來撐腰才行啊。
所以,歌手要想成為歌星,除了長得漂亮、唱功好以外,還有一個必須條件,就是金主的支持。至此,大家也許會明白幾分,為什麼某港市的女歌星都有幹爹,有的還不止一個幹爹。明眼人一看便知,這個幹爹就是金主。當然,這個幹爹實際上和女歌星是父女關係,還是情人關係,大家都心知肚明。
唐燦和這些貪官的關係,可能和某港市的女明星和幹爹的關係差不多。隻不過,在某港市充當幹爹角色的,往往都是富豪,本來就是有錢人,所以不怕公開。但是,在大陸,充當唐燦幹爹角色的,都是政府官員。官員從桌麵上來講,是沒有多少錢的,貪汙受賄得來的錢不能公開講,所以當幹爹、包養明星隻能轉為地下。
實際上,唐燦的粉絲是冤枉了阿鍾。因為阿鍾並不是第一個供出唐燦的貪官,第一個供出唐燦的,是宗不貪。宗不貪是2009年就被抓的,而阿鍾則是
2011年被雙規,前後差了兩年。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宗不貪老早就供出了唐燦,那為什麼唐燦至2011年3月才“失蹤”呢?那是因為,宗不貪情人眾多,當時宗不貪最主要的情人是湯美美和劉大美人,宗不貪把湯美美和劉大美人送到某港市,那裏出國容易,見勢不妙可以跑到國外去。宗不貪把貪來的錢都交給湯美美和劉大美人打理,所以當時紀委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湯美美和劉大美人身上。這也可以說明,當宗不貪被抓的消息傳開時,劉大美人嚇得在酒店自殺,湯美美則躲到某港市不敢回國,而唐燦還在國內繼續悠然自得的演出、獲獎。因為唐燦隻是宗不貪睡過的眾多女人中的一個而已,屬於一夜情那種,睡一次給一次的錢,好比****,問題不大。再說,紀委當時也沒有料到唐燦魅力那麼厲害,睡倒一大批政府高官,聽說還有個中將。
唐燦生於湖某省株某市,從小熱愛文藝。中學畢業後,以優異成績考入武某音樂學院學習聲樂,本科畢業。上世紀90年代,科班出身、長相甜美、唱功紮實的唐燦考入國家級歌舞團擔任獨唱演員,開始在中國歌壇暫露頭腳。一向敢想敢幹的唐燦又自創了“唐氏唱法”並大獲成功,開辟了中國民歌唱法的新領域,被譽為“新民歌第一人”、“中國時尚民歌天後”,多次登上春節聯歡晚會舞台,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一位青年歌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