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芙的檔案中記載其有一個已經『自殺』的表姐,其夫就是匿名信中當初與雲鶴有染的男子之一,湯的表姐就是因為這而『自殺』的。這下子冤有頭債有主,情況基本上就都對上了,綜上所述,專案組認為周的疑點頗大,於是決定立即對其秘密監視,收集證據,準備秘密拘捕。
哪知這邊還在準備,那邊就緊急傳來了一個消息:周伯芙的精神病突然複發,砸壞了包括那台“寶石牌”打字機在內的辦公用具,現已經送往精神病醫院。專案組獲悉情況後,感覺怎麼這麼地巧合,一時吃不準周是真犯病,還是因為察覺到風聲後在做戲,決定去醫院了解。鑒於周與該案的密切關係,為使其最大限度地吐『露』真情,專案組經與醫務人員慎重研究,決定對其進行催眠狀態下的訊問。
催眠雖然一直被吹得神乎其神,其實作用並不是那麼地效果明顯,對周伯芙在催眠狀態下的訊問並未取得突破『性』的進展,也沒有排除掉她的疑點。專案組正準備與其進行當麵接觸時,周伯芙在企圖逃出醫院時突遭車禍而死!
嫌疑人跑了,還被撞死了,專案組氣急敗壞之下立即追查周伯芙的死亡原因,最後得出結果是,這是一樁正常的車禍事故,並不是謀殺或者『自殺』。
周伯芙死了,但是匿名信案子還是要繼續查下去,究竟要不要把周伯芙報上去交差呢?專案組全體人員進行了多角度的討論,最後達成共識要穩妥起見:從打字機著手進行再鑒定。魔都電影製片廠的那台“寶石牌”打字機已經被周伯芙砸壞了,好在鉛字還在,於是全部拿到了專案組。孫技師又有了用武之地,他很快就得出了鑒定結論:這台打字機不是製作匿名信的那台。
十一、查信紙
周伯芙的疑點被排除了。專案組再次進行研究,最後想出了一個主意:從匿名信的紙張進行查找。這一查,首先把北京方麵全部排除了,因為北京沒有寫匿名信那樣的25行的信紙。魔都方麵繼續『摸』索,希望之光終於出現了——偵查員在無意間發現匿名信的信紙上方沿口耷拉著一條2厘米長、草綠『色』的、跟頭發絲差不多的細線,這是印刷廠在裝訂紙本時所用的膠水幹燥後形成的。令人驚喜的倒不是這條細線,而是細線的顏『色』——草綠『色』,雖然草綠『色』在生活中是一種常見的『色』彩,可是作為信紙膠水的『色』澤出現,非常罕見。
整個專案組頓時興奮了起來,立刻抓緊時間進行調查,這一查,一直查到了當地的陸、海、空駐軍部隊都有自己的印刷廠,因為眾所周知的是,草綠『色』就是咱們部隊的標準顏『色』。於是偵查員在魔都市委的支持下,得以進入部隊進行調查,最後終於在海軍司令部設在當地駐軍的一個情報部門“1024辦公室”查到了這種獨特的信紙。
專案組負責人立即前往海軍當地駐軍司令部,與“1024辦公室”負責人麵談,對如何在該部門進行秘密偵查進行了協商,很快就取得了一致意見。專案組對“1024辦公室”全部成員的檔案進行查閱後,將目光停留在海軍中尉翟男相身上。
翟男相,28歲,姑蘇人,已婚,出生於革命烈士家庭,其父母均是地下黨員,父親還是黨的中高級幹部,被叛徒出賣被捕後犧牲。父母犧牲後,翟男相由其阿姨漆戒收養,長期居住於姑蘇。解放後,黨組織找到了翟男相,將他和阿姨安排到魔都居住。53年,翟男相參了軍,在海軍服役,一直到現在。翟男相是黨員,也是“1024辦公室”第404小組的副組長。他的辦公室裏就有一台“寶石牌”打字機。
第十二、案件告破
專案組先對打字機進行了鑒定,確認兩封匿名信均出自該機。接著,魔都市公安局對匿名信原件和“1024辦公室”的信箋紙進行了紙質化學物質對比鑒定,結果完全相同。與此同時,又調查到翟男相近期曾經奉命到京城船舶機械二廠去出差。這樣,第二封匿名信的信封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釋。至此,專案組已經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認定匿名信出於翟男相之手。
隨後,也是在中央的15天最後限期內,翟男相被捕。審訊中,翟男相爽快地供述了他寫匿名信的事實。
第十三、案件真相
翟男相的阿姨漆戒(藝名:七姐),早年曾是小有名氣的越劇演員,又是一位24年入黨的老革命,32年開始為特科在魔都做情報工作。由於她是魔都文藝界的一名活躍分子,所以結交的朋友中以文藝界居多,這樣,她認識了當時的明星雲鶴。在與雲鶴的交往中,漆戒很看不慣她的那套生活作風,於是就主動割斷了與雲鶴的關係。當時,史文慧不知道雲鶴也是地下黨員,更不可能料到她以後會成為『主席』的夫人。由於漆戒在翟男相的父母犧牲後與黨組織斷了聯係,因此直到解放後才從熟人嘴裏知曉這一情況,大驚之下,非常想不通,便免不了要在家中說說雲鶴的過去。聽得包括翟男相在內的家人一個個都難以置信。
案件發生前,翟男相去市區辦事,在街上無意間碰到了外出購物時前呼後擁的雲鶴。盡管他連雲鶴的照片也沒看見過,但是還是一眼就認出那就是雲鶴。一瞬間,翟男相的頭腦一熱突然產生了一個瘋狂的想法:這個女的太囂張了,要給這個女人一點難堪看看!
以翟男相和雲鶴兩個如此懸殊的地位,翟男相要給雲鶴難堪的想法是很難實現的。但是,翟男相還是馬上冒出了給雲鶴寫匿名信的念頭,把她當年那些醜事給她抖出來,羞她一羞也好!
這樣,翟男相就開始跟蹤雲鶴,弄清了她下榻的地方,並且當即寄出了第一封匿名信。幾天後,他利用去京城出差的機會,又寄出了一封。
第十四、匿名信案件的後續結果
對翟男相的處置,倒不像案件的偵查那麼嚴重,因為像是原本來自總理所代表的中央那邊的壓力,因為作案原因查明了純屬是私人恩怨,和會議的安全保密工作等無關,說不定翟男相的父母、阿姨當年還是他的老部下,所以也就放手不管了。本來,像是這類案件,因為是公安部直接抓的人,是要送到京城去處理的。但是,不知什麼原因,翟男相並沒有被送到京城處理,也沒有在魔都處理,而是因為他是部隊的人就由部隊的軍事法庭給審理處置了。
軍事法院給翟男相定的罪名也出乎人們的意料,叫做“泄密罪”,判處了翟男相3年有期徒刑。這個罪名讓圈子裏的很多知情人背地裏笑了幾十年,衍生出許多像是不準說首長(xx,根據情況不同而變化)是笨蛋,否則是泄『露』國家機密之類的笑話版本。
據說在審判時,當時有部隊的高級將領站出來說話了,說翟男相是烈士子弟,可以從寬處理,力保之下才有了這麼一個結果。不過,這個案由為翟男相20年後的平反留下了一個難題,當然最終還是解決了。
第十五、“第18號案件”的後續結果
“匿名信事件”告破後,“第18號案件”一直拖到了61年才結束,與翟男相的結果相比較,結局非常地慘烈。這起給雲鶴寫匿名信的犯罪嫌疑人,原來竟是中央一位德高望重的首長的夫人,在這位首長逝世後因為別的事情給中央寫信,結果無意中被發現了與那封匿名信的筆跡相同,屬於“自投羅網”才最終告破。結果組織上還沒有來得及因為這件事情處分她,嫌疑人就在家中『自殺』身亡了。撥『亂』反正後,當然最後也是平反了。組織上給嫌疑人的平反結論為:“給雲鶴寫信的內容沒有錯誤,原定『性』是錯誤的,純屬冤案,應予平反,恢複名譽”。(本章又名:你犯過這樣的泄密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