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來世緣(五十五)歐陽大佑捏斷了王富貴的胳膊(2 / 2)

結果就他這幾下手拿肩扛,整個倉庫的食材就去了一大半。

在歐陽大佑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包拯,包拯一看這個孩子手拿肩扛的,就覺得好笑,心想:這個可愛的小東西,孩子的天性就是吃和玩嘛!

正在這個時候,一個天兵跑過來,氣喘籲籲地讓包拯到天庭的公堂去,說有人擊天鼓告狀。

包拯不敢怠慢,即刻趕往天庭審理案件的公堂刑訊司,去審理擊鼓鳴冤的案件。

包拯在明鏡高懸的大堂前坐穩,啪地一拍驚堂木:“升堂!”兩邊的衙役用金棍擊打著銅鑼,大聲呼喊:“威武!”

再看前來告狀的正是後勤部掌管食材的王天官王富貴。

他的一隻左臂纏著繃帶,打著鋼板,還沒有好利索,就迫不及待地來擊鼓告狀。

包拯一看是王天官,就好奇地問:“王大人,你的胳膊怎麼了?”

不問還好,一問王富貴嚎啕大哭,聲淚俱下地數落了歐陽大佑的種種罪行,簡直是十惡不赦。

但是包拯聽了之後總結說:“我聽懂了,是不是你狀告的是一個孩子,就是歐陽健和夏雨荷的兒子歐陽大佑?原因是你不給他吃的,或者是他嫌你給的食物少,就把你的胳膊打斷了?”其實是被歐陽大佑用手捏碎的,但是王富貴不懂這些,就認為是打斷的。

王富貴咬牙切齒地說:“是,就是那個挨千刀的王八羔子!”

包拯接著說:“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地講,首先歐陽大佑打斷你的胳膊是錯誤的,一定要懲罰這個膽大包天的孩子,第二要說的是,這個孩子是個特殊的孩子,他天生飯量就大,你不讓他吃飽是不行的,飯量大有飯量大的能力。別說是你,就是歐陽大佑的父親歐陽健在水深火熱中需要他去解救,他都要先喝夠三大缸牛奶才肯去。要說那是他的父親,對於他來說最重要的人吧,孩子不讓他吃飽,他是無論如何都不會聽話的,打碎你的胳膊已經是萬幸了,他要是動真格的,你還有現在啊,早被他。。。”說到這裏包拯覺得失言,停住了。

包拯對王天官說:“這個事情這樣解決吧,你的所有醫藥費都由歐陽健出,然後讓歐陽大佑侍候你,一直到你出院完全康複。因為你家裏就一個人,不方便照顧自己,可以讓歐陽大佑搬到你的家裏去。你看這樣可以吧?因為他才下生不久,不夠判刑的年齡,所以無法給他定罪,隻能怪歐陽健夫妻管教不嚴。另外這個孩子不是一般的孩子,他是有重任在身的,隨時都可能被派去做重要的大事,所以還是先讓他吃飽肚子吧!你就多擔待些吧!”

王富貴一聽包拯都這樣說話了,也沒有辦法,打掉牙齒和血吞。嘴上說:“既然包大人這樣說,我也就不計較了,但是除了我所有的醫藥費以外,還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折合起來一共是。。。”

這個貪財的王天官,包拯知道他就是想多要些錢而已。

還沒有等王天官算出結果,包拯就打斷他的話說:“一共多少錢,你打個報告上來,我讓歐陽健賠償給你,自多不少!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