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二月,龍抬頭,天空中下著蒙蒙細雨,絲絲的細雨敲擊著海水,泛起的波紋像是命運一般,一環套著一環,在東洲珠市某處燈火輝煌的體育場內,人氣天王張友友的個人演唱會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雨水無法抵擋粉絲們的狂熱,蒙蒙的細雨加上張友友天王那磁性的嗓音反而讓現場的氣氛更加完美,絲絲霧氣伴隨雨水降下,整個體育場如同仙境一般,而舞台上,張友友的天王的最後一曲也開始演唱,那是趙尋最喜歡的一首歌曲。
“如果這都不算愛。”
是這首歌曲的名字,張天王磁性帶有激情的聲音引得無數的粉絲狂熱的尖叫了起了,趙尋作為一個半資深肥宅混跡在人群中,穿著雨衣帶著墨鏡與那些粉絲一起狂熱的呼喊著,擺動著手中的熒光棒。
“如果這都不算愛~”
“我有什麼好悲哀~”
“如果這都不算愛~”
“我有什麼好悲哀~”
“嗷~~~~啊~~~~”
張友友天王邊唱一邊用手指著某個方向,趙尋沉浸在強烈的現場氣氛中,這時他突然感覺到一絲不安,趙尋腦海中突然閃現出一個傳說,傳說中張天王每場演唱會都會抓住一些逃犯,連續參加張天王十場演唱會不被抓,就可被尊為道上大佬,特別是張天王手指的位置就一定有問題。
趙尋定了定神,從演唱會強烈的氣氛中脫離開來,定睛一看,腳下一個踉蹌,張天王手指的地方恰好就是自己所在的那片區域。
“不慌~我就看了一場,而且我也不是東洲逃犯,張天王的屬性對我沒有效果。”趙尋小聲嘟囔著,腳步微微挪動試圖推開狂熱的粉絲們準備離開演唱會現場,時不時的還戀戀不舍的回頭看一眼。
“如果這都不算愛~”
“別動!”
趙尋感覺一柄匕首抵在了自己的後腰上,不得不停止了腳步,索性轉過頭去,繼續欣賞起了張天王的演唱會。
這時一聲沙啞低沉的嗓音傳入了趙尋耳中,演唱會的嘈雜沒有絲毫影響到對方話語的清晰程度:“聽聞國際A級逃犯聖光行者是劉天王的粉絲,會在今天專程來看劉天王的演唱會。”
“我本是不信的,但是發現事實就是如此啊,本人恰好也是劉天王的粉絲,歌聲真是動聽,以後您怕是要永遠也聽不到了。”
“世界真奇妙,不是麼。”趙尋淡淡回複了一句。
“還有,這是張友友,你個假粉絲,請你出去。”對方並沒有因為認錯人而感覺到尷尬,直接將匕首向前抵了抵,趙尋感覺一絲冰冷出現在了腰間,怕是下一秒就會被開腸破肚,自己的腰子就要被人給割了也不知道會不會去被對方拿出去換蘋果手機。
“東西交出來,饒你一命。”
趙尋感受著腰間一絲的冰冷卻沒有回答他的話語,一聲嘶吼嚇得那名神秘人精神一下緊繃了起來。
“如果這都不算愛~”
“我有什麼好悲哀~”
“嗷~~~~”
整個體育場內,熒光棒組成了綠色海洋,跟著節奏的律動有規律的擺動著,就像海浪一般,起起落落,而歌曲演唱到高潮部分的時候,這片綠色的海水中好像忽然濺入了一絲黑暗,隨後黑暗逐漸擴大,大片的綠色光芒消失,而引起這個現象發生的罪魁禍首就是趙尋,趁亂離開張友友演唱會的現場後,趙尋看了看周圍的穿著便衣的傭兵,悄悄搶了一輛車後便消失在擁擠的街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