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自己的人生倒黴極了,他剛出生時,母親就離開了,父親是個酒鬼,本無法養育他,他也本應該在哪時死去,可是命運弄人他一戶人家養了,這戶人家家庭還行,有一個女兒,無奈女主人出了一絲意外無法生育了,所以他們想要一個兒子,所以有了養了他。
在這間他的生雖然平凡,但他覺得很幸福了,其樂融融,他也有了一個與他相愛的人。
可命運的天平傾斜,在他十八歲時家了起了大火,除了他,無人幸免,而他竟冤枉成了縱火犯,在獄中度過了五年。
他從獄中出來時,精神恍惚,他用僅剩的錢買了酒,他想結束這毫無明的人生了。
他出生在一個富貴的人家,按照他們的話說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可隻有他明白這是為麼。
十八歲,他看上了一個女孩,隨後他開始瘋狂的追,可是女孩沒有看上他“對不起,你是個好人”
隨後女孩跟一個權貴人家的子弟上了車。
他不服。
他到了家中,急急忙忙的到臥室,開暗室,找到了那麵,並照了照……
第二日,他的家族到了皇室的青睞,官居高,日他到了女孩的來……
五年後,他因疾病去了……。
他隻是一個平凡的人,像萬萬如螞蟻一樣平凡的人,道有一天,他想買一本關於發財的書,一個身著黑色風衣的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遞給了他一個……
“孫隊,又一本書,奇怪,怎麼總有人送這些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