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朝元老》
第三卷《孫氏弄權》
第九三七章 世紀曙光
曆史的車輪已經駛入2000年的大門,人類已進入了一個新世紀,開啟了一個新的千年。新世紀的曙光普照神州,華夏大地東風拂麵,春和景明,千裏煙光,萬頃霞飛,恰似一幅氣勢磅礴、波瀾壯闊,異彩紛呈、美輪美奐的絕美畫卷。中國人民正在以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幹勁,為新世紀中華民族在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上實現偉大的民族複興而努力奮鬥,九百六十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上處處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
與此同時,中共中央、國務院在3月2日發出了《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這一通知的發出,拉開了國家全麵取消“農業稅”的序幕,也符合“工業反哺農業”的世界曆史發展趨勢。一時間,這一通知精神迅速在全國範圍內的新聞媒體掀起了一番熱議,成了全國八億多農民翹首期盼的福音,是迎接新世紀到來的第一道曙光。
農業稅,也稱田賦、地租稅、土地稅,是指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戶山地區的老百姓把“交農業稅”俗稱為“交公糧”。
農業稅起源很早,曆史上有記載的農業稅收為春秋時期(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的“初稅目”,漢代叫“租賦”,唐朝稱“租庸調”,國民政府時期叫“田賦”,西方國家則稱之為地租稅或土地稅。
在封建社會時期,農業是一個國家最主要的生產部門,農業稅是封建製國家最主要的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體,曆史上稱為“皇糧國稅”。
新中國成立以後,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頒布實施《農業稅條例》。隨後,從1983年開始開征“農林特產農業稅”;1994年改為“農業特產農業稅”;牧區省份則根據授權開征牧業稅;農業稅製實際包括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牧業稅等三種形式。
幾十年來,農業稅一直是國家財力的重要基石。據統計,從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間,全國農民給國家繳納了7000多億公斤糧食,農業稅也一直是國家財力的重要支柱。像戶山鎮這種地處山區又缺少工業企業稅金支撐的地方政府,農業稅的征收更是政府賴以生存的根本。
根據通知精神,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起的這次農村稅費改革將從江西開始試點,並將在試點中逐步推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中將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義務工、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等。
戶縣地區所處的S省雖然不在此次國家農業稅費改革試點的範圍之內,但國家即將取消農業稅的消息還是從諸多新聞媒體中、從眾多消息靈通人士的口中慢慢傳播開來,很快成了戶縣地區街頭巷尾老百姓的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