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影門口一家飯店的包廂裏,滿桌飯菜熱氣騰騰,李笛時不時動幾筷子,與其他人相比顯得有些沉默寡言。
“各位,這頓就當是我們最後一學期的散夥飯了,今天過後就都要出去找工作實習,下次再見麵估計也就是領畢業證的時候。”
一體型微胖的青年舉杯笑嗬嗬說道,他是寢室年紀最大的老大,叫譚耀,李笛以及另外兩位室友紛紛倒酒跟他碰杯。
下巴留著一撮小胡子的陳光感慨說:“寢室四個人裏,還是老大你混的最好啊,寫出來的本子居然被萬合天宜收去拍網劇,我們實習工作還要出去找,而你卻直接就進了影視公司,真是羨慕不來!”
譚耀說:“別羨慕我,我實話告訴你們,為了寫那一部網劇,我頭發都熬禿了,肚子裏的貨也是搜刮的一幹二淨,現在進影視公司我心裏虛,隻怕我江郎才盡很難再寫出好本子。”
寢室老三笑道:“整個學院都知道,我們編導二班最有才華的人是老大你,你要是都會江郎才盡,那我們這些人還吃得了這碗飯嗎,老四你說是吧?哈哈哈。”
李笛勉強跟著笑了笑,自嘲道:“所謂的才華,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奮,再加百分之一的靈感,而我的靈感隻怕連萬分之一都沒有,四年來寫了都快五百萬的字了,到頭居然連畢業答辯的本子都差點通不過,想想班上沒一個人會比我更廢物的。”
聽李笛這樣輕賤自己,三人都臉色忽變,尤其老三心裏暗暗自責,怪自己剛才不該胡亂讓李笛接話。
譚耀欲言又止勸道:“老四,你不必妄自菲薄,未來的事情誰又能說的準呢?你現在寫不出好本子,不代表以後寫不出來。”
李笛笑道:“我隻是發發牢騷,不用你安慰,我已經做了決定,最後給自己半年時間,半年裏要是再入不了行業門檻,我馬上轉行以後再也不碰筆,活人不能讓尿憋死!”
“幹嘛這樣看我?都喝酒啊,別因為我一個人壞了氣氛,我擔不起這個責任,嗬嗬。”
在李笛引導調節下,散夥飯的氣氛重新變熱烈起來,四人一邊說話談笑一邊喝酒,酒喝到一定程度時,氣氛卻又是有些傷感沉悶,因為他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青春,就這樣在杯光交錯間消弭而去了。
最後譚耀說:“網上有一句很火的話,願你走出半生,歸來仍是少年,我希望我們以後都能活的像這句話一樣。”
結完賬,四人在飯店門口相互道別,陳光矯情的跟每個人擁抱一下,李笛被他抱的有些不適應,感覺大男人這樣挺別扭的。
譚耀打車回他公司的宿舍,老三梁友華回他和他女朋友的出租屋,李笛也同樣回他在校外租的房子,隻有陳光一個人孤零零的回學校,看著他落寞的身影,李笛忽然有些理解他剛才為什麼要每個人都擁抱一遍了。
李笛的出租屋很簡陋,開門一張床,家具什麼的幾乎沒有。
房租每個月七百塊,已經是附近最便宜的了,以李笛的經濟條件,他原本沒能力租房子,但李笛有個怪癖,他在寫東西的時候要保持絕對的安靜,絕不能受任何打擾,所以為了能寫出好本子,他咬牙勒緊褲腰帶,從大二下學期開始,拿著寫的本子去賣,硬是被他賣出房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