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王倫離開的日子裏(一)(2 / 2)

令人們清楚、清醒的認知到了差距。

特別是在外星人被證實存在,地球人普遍缺乏安全感,而戰神王倫又是世間唯一真神(唯一具有保護地球力量)的情況下,任何與之為敵的,都將被浩浩蕩蕩的人民碾碎。

這一說法,瞬間得到許多人讚同,而且愈來愈多。

2010年5月20日,『拜戰神教』,在托尼·斯塔克牽頭下,於洛杉磯賽亞科技總部正式成立。

彼時,人們才知道,戰神王倫在世間並非隻有托尼·斯塔克一個朋友。

他有一位教子,有一對異性雙胞胎徒弟。

這個信息令到場的20萬教眾,以及在網絡讓和收看新聞直播中的無數教眾欣喜萬分!

做為世間唯一的神,人們自然也會擔心,突然有一天神就會離世人而去。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神與世間的糾葛、羈絆,越多越好。

而現在這個情況,又恰好應證了他們選擇向戰神王倫獻上信仰,是一件正確而又幸福的事情。

因為,不虞被拋棄。

因此,兩位稍大一點的雙胞胎和略小一點的男孩子,瞬間也收獲了無數人的喜愛。

『拜戰神教』成立當天,首先確定了宗教主要位置的人選。

其中:

教宗冕下——由旺達·馬克西莫夫擔任。

教子——托比·邁奎爾。

樞機院院長——托尼·斯塔克。

裁判所所長——皮特洛·馬克西莫夫。

而其他部門和部門成員,則留待日後,依職能發展的需求建設,從信徒教眾中慢慢補充、發掘、提拔。

其次,便是教義。

由於『拜戰神教』乃是一個新生的宗教,精簡的機構固然模仿了其他宗教,但是教義不可模仿,

否則的話,豈不是變成了掛羊頭賣狗肉?

因此,根據教眾信徒們的踴躍發言,於千言萬語中,各方建議彙總,托尼·斯塔克將得票率最高的一些建議篩選了出來。

具體如下:

一,職能。

按神格,按表征,按意願,應司職的方麵有:

1.戰爭:

『拜戰神教』做為戰神王倫的地上行走,理應具備一切應對戰爭(對內對外)的軍事手段和條件。

在戰神王倫的率領和指引下,『拜戰神教』必將戰無不勝!

2.正義:

戰神王倫的一切行為必然是正義的,『拜戰神教』也理當如此。

一切地上的行動,都要遵循這一牢不可破的原則,任何違背正義的,必將遭受打擊!

3.守護:

神愛世人,神尊世人。

從以往來看,戰神王倫並不幹涉人類種種“自殺性”行為,隻在特殊時期插手,免去人類滅亡的危機。

因此,本著互尊互信的前提,守護是一種相對的概念。

神守護世人,世人理當要守護神。

兩者之間,應與傳統宗教區分開,不再是牧羊人與羔羊之間的單邊關係。

二,綱領。

1.職權:

神恩如海,神威如獄。

『拜戰神教』做為戰神王倫的人間代言人,執掌權柄,代天行罰,必然是地球上唯一合理、合法、正義的機構。

然,人吃五穀雜糧,四肢不勤,風俗各異,地域差異等現實原因不容忽視。

宗教無法取代人類現有的政體形式、作用,亦無心以神之名義行統治之實。

因此,凡地球各主權國家,需承認『拜戰神教』在該國擁有的特殊權利及條款。

亦即:

行走權;即不經審核、批複便可自由出入國境。

優先權;即事涉戰神及妨礙『拜戰神教』教義的,需第一時間傳遞信息、報備,以防不測。

執法權;即涉及戰神信徒及事端等一切情況,該國法律需向『拜戰神教』、裁判所讓步、服務。

以上,如有違反,則視為嚴重挑釁,意為不宣而戰。

此後,『拜戰神教』一切戰爭行為均默認已在雙邊理解情況下發生,勿謂言之不預。

2.責任:

『拜戰神教』有義務,有責任,有必要保護好每一位戰神信徒。

反之,每一位戰神信徒也有義務、有責任、有必要維護好戰神名譽。

做為地上行走,『拜戰神教』實際上是戰神王倫的縮影,是具體庇護的化身和象征。

概因人類已經脫離了集體的蒙昧時代,眼光並不局限於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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