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香江中環裁判署法庭。
因為涉及到香江最大的報社星島日報和風頭最強的蘋果日報,諸多媒體都卯足了勁,各大報社和傳媒機構都派出了記者來采訪,不過因為今天也隻是法院調停,倒沒有引起電視台的注意。
出於公司形象的考慮,李灰租借了一輛平治作為今天的出行工具,公司的那輛老舊MPV在法院門口實在是有點拿不出手。
“林生,你對今日的調停你有何看法?”
“林生,搜神記是否會停止連載?”
“林生,你如何看待星島日報的此番做法?是不是有欺壓小公司的嫌疑?”
“………….”
林子軒剛剛出車門,就被一群記者圍了起來,不過好在吸取了生產寫字樓門口被堵的案例,李灰早就安排了人來到法院門口,諸人合力擋住了記者,為林子軒和李灰等人讓開了一條道。
林子軒和李灰是第一次來到法院,不過方偉明和王鵬宇卻對此地非常熟悉,帶著人家轉了兩個彎,上了電梯,就到了法院專門安排的調停室。
星島日報的人已經提前到了,帶隊的是李明德和他的助理,身邊也跟著幾個綠色,陣容比林子軒的要大得多。
“林生,久仰大名啊!”雖然是法庭相見,但李明德仍然很客氣的笑道:“在下李明德,星島日報的總經理,這位是我們星島日報的法律顧問王韜王律師。”
伸手不打笑臉人,對方既然這麼客氣,不管矛盾有多大,林子軒也笑著介紹了眾人,隨即都坐了下來。
“林生,你第一次來我們報社投稿的時候我正好不在,後來看到你留下的原稿,佩服不已啊,不過因為一些原因,直到今日才有緣相見啊!”李明德絲毫不提訴訟之事,仍然和林子軒聊起了家常。
“今天也不算晚!”林子軒沒興趣跟他繼續扯皮,對方是一家報業巨頭的總經理,自己跟著他的語調走下去恐怕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見林子軒語氣不是很客氣,李明德笑了一聲,剛準備說什麼,調停室的大門突然打開。
進來的是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英國人,他也是本次調停的負責人。
雖然不是正規的法院起訴開庭,但所有人還是都站了起來。不管是不是尊重,反正麵子還是要給。
“請坐,我叫布萊恩,是本次調停的法官。”布萊恩一口流利的粵語,若不是看到本人,還真的會以為是個土生土長的華人。
“首先,林生,我很喜歡你的,特別是搜神記,裏麵的故事很神奇,想不到中國的古代居然有那麼多神話!很好奇你是怎麼知道想到這麼多故事的!”布萊恩沒開始講訴案情,反而突然對林子軒說道。
“謝謝!”調停官這麼客氣,林子軒雖然也開心,剛準備再聊幾句,旁邊的李明德突然說道:“布萊恩先生,我們還是開始正事吧!”
“好!”布萊恩點了點頭道:“現在並不是正規的開庭,所以大家不必太過鄭重,你們雙方可以簡單表達一下自己的想法,或者要求。”
“布萊恩先生,我們的要求很簡單!”王韜發言道:“我們也不願意將這件事情鬧大,隻要蘋果日報停止連載搜神記,然後再公開道歉即可,至於賠償金,我方甚至可以放棄!方律師,這個條件就上次而言,已經好了很多!”
見對方說完,方偉明立刻道:“布萊恩先生,當日我委托人隻是去星島日報投稿昆侖,與原告公司根本沒有就是否長期合作進行協商,所有的內容都是隻關於昆侖。而且我委托人隻有16歲,雖然現在他是蘋果日報的老板,但當時他隻是一個普通少年,麵對的也是星島日報這樣的商業巨頭,假設合同真的是針對我委托人本人而不是昆侖,那麼也是嚴重的霸王合同,若是星島日報10年不結束連載昆侖,那我委托人豈不是再也不能在其他報社發表?而且蘋果日報的搜神記連載並沒有侵犯或傷害星島日報的利益,所以不論是賠償還是下刊我們的,都是嚴重的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