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理會他,洛晨單手掛著自己的大衣,臉上帶著一絲看不清深意的笑容,向宋自弦走近了兩步,每一步,都像一個大雪裏留下的厚腳印一樣,在眾人的心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
他們很怕。
很怕洛晨像脫大衣一樣,簡單而粗暴,就這樣逼良為娼,用武力製服了自弦哥。
對於這個不按常理出牌的洛晨,宋自弦倒是沒有後退幾步,隻是隨著那人的走近,連她身上的味道也聞得到,似乎夾雜著一抹清清淡淡的百合花香時,那雅致的俊臉終於有了一絲麵具的破裂,聲音染上了冷厲,“你幹什麼?”
宋自弦的聲音在麥克風下被放得很大,像極了一道驚雷,馬上讓坐在位置上的任雙雙小心肝一提,小手安撫地摸上自己的左胸拍了拍。
別怕,別怕。
被宋自弦這樣一喝,洛晨倒是乖乖地停下了腳步,像一個被責罰的小孩一樣,她有點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像極了她認錯的樣子。
隻是很快,這個不甘受罰的死小孩,在宋自弦怒氣不平的瞬間,又飛快抬起了漂亮的俊臉,看著宋自弦道:“喂,宋自弦。”
喂,宋自弦?
在娛樂圈裏,這是對前輩多麼沒禮貌的稱呼!
尤其,這人還是風雲傳媒的當紅一哥,宋自弦!
全場頓時惱了,正想拍桌而起怒罵洛晨,卻被洛晨下一個動作給驚得愣在了原地。
那俊俏的男子踮起腳,雙臂一伸,撐開了大衣,在宋自弦還沒來得及回神的瞬間,潔白的指尖微微撚住大衣的兩角,繞過宋自弦那寬厚的肩膀,英氣而霸道地將大衣披在了宋自弦的身上。
而且更過分的是,她還十分貼心地為宋自弦拉了拉大衣兩邊。
就像是對待女朋友的好男友一樣,直把宋自弦當自己的女朋友。
宋自弦腦袋裏那一根明為“理智”的弦頓時一下子斷掉了,讓那一直微藏在長睫下的桃花眼忍不住露出了怒色。
他,他,居然被——
一個男人當眾調戲!
而回過神來的眾人,更是咬牙切齒。
太過分了!
這是赤裸裸的調戲啊!
比好基友露出菊花還赤裸的調戲啊!
“喂,宋自弦,我知道你記憶力差,卻為了背《英雄》的台詞用整個通宵;我知道你愛吃奶油,卻怕影響好身材而不去碰甜品;我知道你是左撇子,卻為了演好戲硬是用右手吃飯……”
男子的聲音清越而純潔,就像洗刷著頑石的清泉一樣,叮咚作響,好聽得能迷了人的聽覺,讓宋自弦桃花眼中的怒色一下子散去,腦袋亂得頓時隻有蜜蜂一直嗡嗡亂叫的聲音。
她怎麼知道這一切?
怎麼,怎麼可能知道這麼多?
知道他的愛好,知道他的小秘密,知道他不為人知的一些——
“我知道你拍吻戲時愛蜷縮五指,卻不得不壓抑自己;我知道你有強迫症追求完美,所以隻認準範思哲牌子的大衣;我知道你生氣時愛劈酒,開心時愛喝瓶可樂,我注意了你這麼久,你要不要考慮和我在一起?”
那年輕而清越的聲音說到最後,柔得像一株熱帶叢林裏水分充足的植物,帶著溫柔的炙熱,在那個懨懨的舞台,刺眼的霓彩燈下有微醉的神色,醞釀著濃鬱如蜜的恬美。
宋自弦終於忍不住抬起頭去看她,卻看見了洛晨那張異常好看的俊臉,此時雙眸一彎,明媚的顏色把炫目的光芒灌滿了整個舞台,灼灼逼人的囂豔使人失去直視的勇氣
“如果你跟我在一起,那我不會讓你孤獨,我會陪著你背整個通宵台詞;我會陪你吃很多甜品,然後帶你去健身讓你不用擔心影響你的好身材;我會教你用右手吃飯,讓你拍戲更好看;我會和你十指緊握吻你教你拍吻戲,讓你不用再壓抑自己;還有像今天一樣,讓你去嚐試穿別的牌子的大衣,讓你知道,即使不是範思哲,質量也是有保證的。”
“所以,接受我吧!”
柔軟的尾音微微上揚,像勾人的妖精一樣,男子插著褲袋,輕挑眉尖,自信而又從容的表情,映入那妖肆的耳鑽裏,灼灼光華,在舞台上耀眼得難以讓人逼視。
她的自信,源自她深沉關注的愛。
全場似乎被這樣深沉關注的愛,和那熱情洶湧的表白給震撼掉。
全場,幾乎靜得連呼吸聲都聽不到。
他們的眼睛裏,此時連那當紅的一哥也看不到,隻能看得到那個彎起雙眸的漂亮男子。
自信,而灼灼光華。
而這樣的情景,落在那個站在台下的男人眼裏,那深邃的黑瞳裏同樣盈滿了那俊俏男子的容顏。
男人穿著一件簡約的白襯衣,但此時清冷的俊臉連最後一絲暖意都褪去,深藏在眼底的漆黑像淬了毒一般,那冰冷的氣息更是源源不斷地從那頎長的身姿裏冒出來,優雅垂在身側的十指有一下沒一下地微微蜷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