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入V第三章(2 / 2)

鄭紅梅不說話了,鄭紅軍知道這話算說姐姐心坎上了,再次苦口婆心地勸道:“姐,他都這樣了,你又不欠他的,咱算了吧,那個菩薩讓別人當去吧,日子是過給自己的,又不是過給別人看得,你想想以後的日子,要是還和黎大誠過下去,你就是真糊塗了……”

其實,鄭紅軍說的話,鄭紅梅都知道。

昨天晚上她就在想,這以後的日子要怎麼辦?

黎大誠下班途中出了事兒,單位領導的態度很是敷衍,屁有用的話都不說一句。

無論怎麼說,單位也得掏錢,這個錢他們不能自己掏。

撞人的,碾軋的,還有單位,這些人,該賠的錢,一分都少不了。

這也啞巴虧,他們說什麼都不能吃。

可就算賠了錢,那又怎麼樣。

黎大誠這輩子都站不起來了,她和又春以後要怎麼辦?

家裏欠著那麼一大筆錢,以前還有黎大誠賺錢,現在黎大誠也不行了,這個家全靠著她一個人扛?

可她憑什麼,你為你爹媽治病欠的一屁股債,憑什麼我要幫你還。

但凡婆婆對她稍微好一點,鄭紅梅都不會這麼想,但現在,一想到那麼一大筆欠賬,還有以後永遠都不能動,癱瘓在床的丈夫。

鄭紅梅也心不甘情不願。

她又不該(欠)這家人的。

可,她還有孩子。

縱然她有一百個理,可孩子呢,孩子怎麼辦?

她可以甩甩屁股,轉頭走了,可又春怎麼辦?

把又春一個人丟在黎家,讓他麵對一大屁股債還有一個殘疾的父親?

鄭紅梅做不到。

她不離婚,為了什麼?為的就是這個孩子。

那麼苦的日子都熬過來了,讓她現在為了她自己將那孩子丟下,她不行。

她要是走了,孩子怎麼看她?

以後外人怎麼看她的孩子。

他們家又春,那麼小的年紀就知道給家裏賺錢了,那麼熱的天,頂著大太陽在商場門口賣菠蘿。

從來沒有嫌過家裏沒好菜,從來沒有嫌棄過沒有新衣服。

讓她丟下這麼好的孩子,一個人去過脫離苦海的好日子,她不行。

她做不到。

鄭紅梅擺擺手,衝弟弟說道:“軍,你別說了,啥也別說了,我都知道,我心裏有數,不行,至少現在不行……”見弟弟變了臉,眼看就要發脾氣,鄭紅梅接著說道:“你別發脾氣,你說來說去,都沒說孩子,我就問問你,又春咋辦?”

“當然是接回來咱家養著!”鄭紅軍立馬說道,“這我都想好了,我和小雲說了,她也同意,又春這孩子學習好,將來肯定有出息,不能讓他們老黎家作踐,將他接回來,咱家養著!”

鄭紅梅其實很感動,弟弟不曾嫌棄她和她兒子,可是她仍搖搖頭,“軍啊,你問我白搭,你得問孩子,你覺得又春那孩子能放下你姐夫跟著我走不?我的孩子我能不知道他,我要是和你姐夫離了婚,那孩子不會說什麼,但從此以後,這母子的情分也就淡了,這孩子的性格,說不定學也不上了,就給家還債了,我要是拍拍屁股走了,這孩子才是真的完了。”

“所以說,我不能走,我不能讓別人,戳這孩子的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