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盧卡斯這時,已經十九歲了,要是也沒上學,就應該是找了工作。
餐館出後門,是一條暗巷。
巷子很窄,既髒又亂,兩邊建築,牆也都很高。
建築都很老舊,一棟挨一棟,有三層的,有兩層的,高低錯落,擠得密密麻麻。
很顯然,這都是一些三四十年的老公寓。
尼爾斯一家,十有八九,就住在這樣的公寓中。
畢竟紅牆餐館,就隻是餐館,沒發現有臥室。
高斯了解過環境,就踏踏實實,就著豬手,吃起米飯。
他吃得很快,三下五除二,就把豬手,啃成了碎骨頭,米飯也一點沒剩。
不過,吃完是吃完,高斯一點也沒,要走的意思。
他打個響指,等漢娜過來,指了指桌上,然後又掏錢,要了幾罐啤酒。
漢娜一邊收拾,一邊忍不住,歪著腦袋,打量高斯。
高斯臉上沒花,隻是他用完餐,才要啤酒喝,當然很奇怪。
不過,更奇怪的,還在後麵。
高斯旁若無人,取出幾本書,就在角落裏,自顧自看起來。
看書幾分鍾,他才抿一小口啤酒。
三罐啤酒,高斯硬是,喝了三個小時。
要不是沒到飯點,餐館總有空位,漢娜肯定會催他離開。
幸好,喝了三小時,終於又到飯點。
見食客漸多,漢娜急不可耐,找上了高斯,不懷好意地說:“先生,你要是......”
高斯聽到招呼,視線抬起來,看了一眼漢娜,漫不經心說道:“哦,漢娜,我正想叫你......又有些餓了,給,這是兩馬克,幫我再來一份白雲豬手,一碗米飯......”嘴裏說著話,他就把兩個馬克,放在了桌上,衝漢娜笑笑,然後視線一轉,又落在了書頁上。
漢娜張著嘴巴,愣是沒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不過,既然及時點餐,就還是顧客,沒道理往外攆人。
漢娜覺得受挫,臉色沉下來,默默走到隔牆,跟尼爾斯報了食單。
其實尼爾斯,在高斯喝啤酒的時候,也已經注意到了他。
他聽到高斯,點了同樣飯菜,又見漢娜,繃著小臉,有些悶悶不樂,就安慰她說:“漢娜,雖然那位客人,看起來確實古怪,但人家連著兩頓,都在我們這裏吃,而且實際上,也沒耽誤我們生意,你何必不高興呢?我倒覺得,這樣的客人,越多越好。”
高斯豎著耳朵,一旁聽得真真。
這尼爾斯,果然還是那樣,不慣耍什麼心眼。
漢娜欲言又止,終究還是什麼也沒說,點了點頭。
高斯這晚飯,吃得雖然不慢,但肚量,卻放得很寬。
他吃完一份白雲豬手,等漢娜過來收拾,馬上又會再續一份。
等到八點來鍾,已經有五份豬手,塞進了他的肚子。
單是五份豬手,其實也不叫多,但若再加五碗米飯,那一般的胃,還真填不下。
魯婉都被驚動,特意跑出來,認了認高斯。
尼爾斯有些不安,問魯婉道:“他吃這麼多,會不會撐著?”
魯婉暗中打量高斯,發現他衣服,還是很熨貼,便猜說:“應該不會。看他氣度,和普通人截然不同,一定有些身份。這樣的人,不可能連食量,都掌握不住。”
漢娜這時,已經沒在賭氣,而是對高斯,產生很大好奇。
趁收拾食盤,她小聲問高斯說:“你真和我們,老早就認識?”
高斯合上書頁,認真回道:“當然,你當初可還,收過我的禮物。”
漢娜眼睛一亮:“什麼禮物?”
高斯眨了眨眼:“一輛玩具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