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是可憐的受害者。網絡上,有人做了調查,投林佳人必會變成腹黑複仇者的票數一夜之間,上升到四千多票,高達77.1 %。
讓警察同誌覺得搞笑的是,不幸被言中。林佳人果然派出了人馬來對巫姍姍不利。
就算是受了情傷,也不能變本加厲地暗害別人。若論放在以前,警察局裏還會顧及閻淨焰的三分顏麵,考慮一下,再動手。
現在,林佳人和閻淨焰決裂了,警察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可顧忌的,直接到了閻家把林佳人帶到了局裏。
他們兩個人破壞刹車的,可以算得上是有犯罪行為實施,但未造成重大的傷害,可以從輕發落。
但是林佳人就不同了,買凶殺人,殺人滅口這兩宗罪,要是罪名成立的話,林佳人至少要蹲十年的牢獄。
在警察局裏,巫姍姍見到了林佳人。
身份互換,這回林佳人是被告,她倒可以成為原告。不由地讓她感歎,風水輪流轉,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報應總會來的。
林佳人瞪著她,目光怨毒。
巫姍姍冷笑著,直接地白了她一眼,憤憤低咒著:“多看你一眼,我都會覺得那是一種侮辱。莫名其妙的瘋子。”
警察先生有些尷尬,迅速把林佳人帶走,隔離了兩人,警察問她,對這次刹車被毀的事情,她有什麼想法。
巫姍姍知道警察是問她,是否有需要獲得賠償之類的看法。巫姍姍搖頭了,她不想追究了。從警察的口述中,她知道這兩個人受了不少的驚嚇,想來是林佳人殺人滅口的手段太狠絕了,才會把他們嚇得魂不守舍地。
想來林佳人已經白癡地替她出了氣,她不想追究了。
出警察局時,她看見閻淨焰,當時他想和她一起去警局的,不過被她一口回絕了。理由很簡單:不熟,不想讓曖昧打擾了她的安寧生活。
衝著這一句話,閻淨焰真沒有跟進警察局裏。
隻不過,他卻以另一種方式張揚地告訴大家,他的暖昧。
一看到她出來,他迎了上去,就像是親密的朋友一樣,自然地拉過她的手問:“怎麼狀況?”炙陽下,他的寬額之上汗水啪嗒啪嗒淌下,雪白色的襯衫濡濕成一片。
警察局處於鬧市間,雖說是夏天還是有路人時不時地經過,就連出入的刑警也盯著她瞧,巫姍姍的臉驀然地燒紅了起來,微微脫軌的心跳,隻是為了這個不合時宜的被等待。
她的生活,隻想求得一方寧靜。
獨自報複林佳人,瘋狂地賺著人民幣,過著養兒的小日子,隨時待命著在刑明傑有需要時,去幫幫忙,打打副手。她是怕了閻淨焰,這一輩子再也不想和他有任何地,一毛錢的關係了。
他就不能,不要這樣糾纏不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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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父子相認的戲,被緩了一天。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