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取字伯笏(2 / 2)

老李一邊駕車一邊道:“咱們這兒成親結婚的基本都不聽什麼冠禮成年這些說法,女孩過了十五歲,男孩過了十七歲,結婚的就大有人在啦!”

“聽到沒有。”孫祥寅對儒臣說道:“若是按照這邊風俗,再過兩三年你也是可成家的人了,還覺得早麼?”

“不過……爹,若是按照我們飛水郡城裏的風俗,不是須得等到男子二十冠禮之後、女子十五及笄之後才能成親嗎?”孫儒臣不解道:“男子十七八歲是不是太早了些?”

“早什麼?”祥寅道:“你豈不曾看書上寫‘入鄉隨俗’四個字?寄來此地便需遵守此地規矩,哪裏還有按照我們那邊的禮數做事的道理?”

“老爺,夫人,少爺。”老李將撤甲停下來,一縱身躍下車來回頭叫道:“地方已經到啦,閑聊還有的是時候,現在還是先辦正事吧!”

“哦,說的是啊。”孫祥寅當先跳下車來,又扶著夫人下車,口中說道:“險些耽誤了正事。老李啊,麻煩你帶著儒臣先將帶來的東西搬下來放在這裏莫動,我先去周圍尋個好去處。”

“老爺您快去吧,帶著少爺也去。這些事小的一人就能辦了,不勞少爺勞累。”

“哎。”孫祥寅擺手道:“這小子尋常都在家裏讀書,不常出門行走,如今好不容易叫他出來了,當然不能便宜了他。”

“老爺,您看您這話說的。”老李一轉身又上了車,雙手一提便從車上搬起來個箱子,比及儒臣走過來預備搭手時,老李已將箱子放在地上了。

“少爺,你和夫人就去那邊歇息吧,我去解下馬來尋個地方去讓它也喝點水、吃點草。”

“李叔,這事就讓我來做吧。”儒臣笑道:“你起得比我們三人更早,又駕車走了這一路,必然困乏了,方才父親命我做的事我也沒做成,這次便叫我來吧!”說著便從老李手中接過韁繩,牽著要走。

“少爺,這——”老李上前兩步正要接回韁繩,卻被夫人勸阻了:“老李,你就讓他去吧,這孩子從小喜歡馬。”

夫人這麼一說,老李也不好再說什麼了,隻好道:“既然如此就麻煩少爺了,我便在這裏守著夫人,以防蟲蟻來咬。”

過了約三刻時分,眾人安排妥當了,孫祥寅等人在林中一處空地上擺好案台、香燭、瓜果、糕點等貢品,設下道場在哪裏,先祭過天地神靈,又將孫家祖宗牌位設下,祭拜叩頭過了,孫祥寅叫儒臣跪在排位前道:“兒,再向我們孫氏列祖列宗叩頭禮拜。”

孫儒臣依言拜過了,祥寅又道:“《禮》雲:‘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雖然如此,但自我豐朝建國以來,天人法之巨儒陳昭將此改作‘男子十五束發而字’,故此今日束發便當與你取字。儒臣,你是我孫家獨此一脈之長子,我便從你長幼之位來取得一字,再加為你取名‘儒臣’之意。取得一字,便是‘伯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