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去哪裏,與誰見麵,自己就是自己,我就是我。這樣才是誠實的為人處世的方式。——但是,請再次和我們的實際感受相對照。這樣的事情究竟可能嗎?自己如此倒也無妨,但是被這樣強行要求的對方又怎能受得了呢?結果就是遭到對方厭煩——你真個是麻煩的家夥。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個性。盡管如此,我們能夠接受的對方是什麼樣的人呢?也就是能接受的對方人格,究竟是什麼樣的呢?是像聖人君子那樣的理想人格,還是像適合任何消費者的那種能批量生產的產品那樣,沒個性、無原則的老好人一樣的人格?或是都不屬於前兩者的“唯我獨尊”的人格?若是有這樣的人存在,周圍的人會不會非常寬容地、極富忍耐力地包容他呢?
我並不是想說,人最終隻是看他人的臉色,區分使用“真正的自己”和“表麵的自己”來生存而已。與他人共生,並不是被迫以“虛偽的自己”生存。如果那樣認為的話,就令人太遺憾了。
所有錯誤的源頭就在於存在獨一無二的“真正的自己”這一神話。
試想一下,根本不存在唯一的“真正的自己”。反過來說就是,在對他關係中呈現的複數的麵孔都是“真正的自己”。
前麵我已經提到過,“個人(individual)”一詞的詞源是“不可分”的意思。為了便於思考上述問題,本書將導入“分人(dividual)”這一全新的單位,去掉“個人”一詞的否定前綴“in”,視人為“可分”的存在。
所謂“分人”是指每個對他關係中形成的各種各樣的自己。與戀人在一起時的分人,與父母在一起時的分人,職場上的分人,與意趣相投的夥伴在一起時的分人……這些分人並不一定相同。
分人通過與對方反複的交往,內化於自身當中,成為人格的模式。不僅直接麵對的人,也包括隻通過網絡進行交流的人,還有小說、音樂等藝術形式,自然風景等等除人類之外的事物或環境都可能成為促成分人化的要素。
一個人是複數的分人編織成的網,其中並不存在“真正的自己”這一中心。
如果把“個人”看成是整數1,那麼“分人”就是分數,請大家先形成這樣的印象。
我這個人就是由各個對他關係中產生的多個分人構成的。其人格特性(個性)由複數分人的構成比率來決定。
如果分人的構成比率發生變化,個性自然會發生變化。所謂個性,絕不是一成不變的。而且,沒有他人的存在,也不會產生個性。
本書並不是關於抽象的人類問題的理論書。如果定成那樣的類型的話,必定以模式為先,這將抹殺我們實際感受中潛藏著的細微差別。我原本也不是學者,隻是小說家。因此,我所講述的內容自始至終都是具體的話題。我極力排除無意義的複雜性,盡可能以率直、樸素、易懂的方式來推進論題。
無論去哪裏,與誰見麵,自己就是自己,我就是我。這樣才是誠實的為人處世的方式。——但是,請再次和我們的實際感受相對照。這樣的事情究竟可能嗎?自己如此倒也無妨,但是被這樣強行要求的對方又怎能受得了呢?結果就是遭到對方厭煩——你真個是麻煩的家夥。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個性。盡管如此,我們能夠接受的對方是什麼樣的人呢?也就是能接受的對方人格,究竟是什麼樣的呢?是像聖人君子那樣的理想人格,還是像適合任何消費者的那種能批量生產的產品那樣,沒個性、無原則的老好人一樣的人格?或是都不屬於前兩者的“唯我獨尊”的人格?若是有這樣的人存在,周圍的人會不會非常寬容地、極富忍耐力地包容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