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認丁建華和指認林星辰的比例是三比一,搞得丁建華自己都有點懵逼。
他原先按照邏輯判斷,覺得能幹這件事情的隻有林星辰。
但是當魏莎莎和女服務員全都一致指認他以後,丁建華有點搞不清楚了。
他感覺後麵把自己和魏莎莎放在一張床上這事與其說是林星辰的惡作劇,更像是魏莎莎對自己的報複。
雖然丁建華從來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但是很顯然魏莎莎對他是有意見的,不然在這場陰謀裏麵,她挑哪個男人不好,非要挑自己呢?
魏莎莎的腦回路已經夠奇葩了,誰知道她會不會為了拖一個人下水,而寧可犧牲自己的清譽?
再加上後來醫院已經檢查出來兩人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關係,頂多隻有一個未遂的名頭。
這個名頭對女方隻有一點名譽上的損害,但是對男方來說簡直就是犯罪事實了。
丁建華如此一想,又覺得是魏莎莎不死心,都要坐牢了還要害自己一把。
所以他馬上自以為聰明的掉轉矛頭,轉而指認是魏莎莎栽贓陷害他。
丁建華一會兒說東一會兒說西的行為也讓派出所的人徹底對他失去了耐心,進而認為丁建華就是條瘋狗,逮到誰就是一通亂咬。
所以他說的話完全不可信。
這個案子就這樣飛快地了了,八十年代對這種罪行判得還挺重的,作為主犯的魏莎莎足足被判了十五年,從犯女服務員被判了三年,丁建華本來是受害者的身份,但是因為後來企圖對魏莎莎動手動腳,被教育了一個月以後放了出來。
但可想而知,丁建華的名聲已經不好聽了。
魏莎莎之所以判得那麼重,主要還是兩罪並罰的原因。
原來之前李國明開的服裝店被人舉報就是魏莎莎幹的,她為了把林星辰一個人留在酒席上,可謂是花了大功夫,連虛假舉報這種事情都做出來了。
最後被查實了以後自然不會有好下場。
魏莎莎現在十九歲,等出來以後也就是三十四歲的人了。
隻能說她自己作,本來這輩子雖然不能嫁給李國明,但是女主光環好歹還在,還有李建明這個男人願意娶除了一張臉外基本一無是處的魏莎莎。
日子肯定是好過的,但是魏莎莎非要作,放不下自己臆想出來的前世的仇恨,什麼都隻會怪罪別人做得不好,終於遭到了報應。
魏莎莎被關進去正式判刑那天,林星辰可算解脫了,終於結束了這個無聊的任務,被傳送回了係統空間。
定魔女仙的稱號已經為林星辰收集了不少的信仰力,但由於目前威望還沒有開啟,林星辰隻能把信仰力兌換來凝實靈魂。
其結果就是,原本可以像小仙女一樣在天上飄的林星辰一下子變重了,像一灘液體一樣在地上滑來滑去,廢了半天的勁兒都沒有辦法在空間裏麵飛來飛去。
【新的靈魂還沒有適應呢,你現在要飛是不可能的。】係統又在空間裏顯出了藍色光球的身形,得意地晃來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