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侃很是自得,就為了自己欺負了兩個女流之輩。他正得意地哼著小曲,盯著日頭呢。
法場中央的高台之上,迎著烈日,矗立著兩道身影,一個30歲上下的中年婦人,另一個卻是一個十來歲的妙齡少女,可以說未經人事,剛過及笄之年,但臉上卻有著不屬於這個年齡的果敢與沉著。
二人雖然身著囚服,卻是直直地站著,又俱都是頭發稍有散亂,眼神略顯疲憊,一身囚服雖然破舊,倒也整潔,顯然也沒怎受刑折磨。
倒不是蕭侃心善或是不忍心,他原本的想法是,拿狄光嗣之母與秀兒來要挾狄仁傑,企圖逼迫他就範;
可是當馬榮逃出晉陽去長安報信後,蕭侃的內心愈發的不安起來,實在是因為狄仁傑給他的印象太過深刻。
狄仁傑每每都能夠在最後來個翻盤逆轉,這是蕭侃自己總結的一個經驗教訓,所以,他不想再重蹈覆轍了!
他決定先下手為強,把事情坐實,任你狄仁傑再有本事,怕也不能讓人死而複生,蕭侃打的就是這個主意。
蕭侃不顧藺仁基的堅決反對和阻止,執意要將狄母與秀兒明正典刑,他針對的目標仍然是狄仁傑。
“秀兒,你怕嗎?”狄光嗣之母雖然不懼蕭侃,但她從心底裏卻覺得對不住秀兒。
“娘,秀兒不怕!秀兒隻是有點遺憾,以後看來是沒機會再見到爹爹與相公了!”秀兒聲音雖然稚嫩,但話中隻有遺憾,沒有恐懼。
唉!好像哪裏有點不對。
沒錯,這名叫做秀兒的妙齡女子不是狄仁傑的女兒,而是狄仁傑的兒媳,狄仁傑現在又隻有狄光嗣一個兒子,所以答案顯而易見;
而狄光嗣之所以稱呼秀兒為“秀兒姐姐”,那是因為二人並未正式成親,是不是有點奇怪?
其實,一點也不奇怪!
一句話概括就是,秀兒是狄光嗣的童養媳,狄光嗣是秀兒的小丈夫。
秀兒八歲入狄府,那年狄光嗣五歲,距今已有七載時光,今年秀兒剛好十五歲,比狄光嗣年長三歲。
要說狄仁傑夫婦為何會如此做?隻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
十二年前,狄仁傑夫婦滿心歡喜地盼來了自己的第一個兒子,二人正沉浸在初為人父,初為人母的喜悅中,卻被告知自己剛剛得到兒子患有癡傻之症,心智會永遠停在幼童之時。
這一晴天霹靂,給狄仁傑夫婦以巨大的打擊。兩人幾次商定,要將這個剛剛降生的小生命在“虎子”中超脫(溺死),可當繈褓之中嬰兒眨著眼睛看著狄仁傑夫婦時,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出爾反爾”了!
最終,狄仁傑夫婦二人下定決心,不管剛剛降生的嬰童心智是否健全,都是他們最為寶貝的兒子!
待那嬰兒稍長,狄仁傑替他取名叫“光嗣”,希望他將來能夠“光大狄家嗣業”!
雖然狄仁傑明知,這幾乎不可能!
同時,狄仁傑夫婦還決定,在狄光嗣之後,不能再有第二、第三個孩子了,雖然狄知遜和族中長輩曾經無數次以此為由,怒斥狄仁傑不孝,甚至威脅要將狄仁傑逐出宗譜,狄仁傑夫婦始終不易初心,堅持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