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格蘭迪伯爵的談話內容
丘吉爾先生致範西塔特爵士1935年9月28日他當然對整個局勢是了解的,隻是他為意大利事件做了很多辯解,這些辯解
可謂巧妙……
我對他說,輿論界在議會休會後有了急劇的變化。英國或者說是整個不列顛帝國,在國際聯盟的基礎上,可以在行動上保持一致,整個機構是一個保障,各政黨都認為任何地區發生危險的時候,該保障都是強有力的。他說,國聯失去意大利是一個損失。現政權的意大利失敗後必然會出現一個親德國的意大利。似乎他更傾向於經濟製裁。他們打算接受農村公社那樣的生活,他們可以忍受任何窮苦的狀態。他還說英國的輿論已經變得難以捉摸了。我的回答是,這個責任不是駐外大使應當承擔的,不過輿論對該事實的確已經變了,隻要認識到這一點就可以了。除此以外,還要對埃塞俄比亞發生戰爭後有所預見,一旦打起仗來,必定會有傷亡,還會轟炸村莊等,類似的情況會讓人們的情緒無比高漲。似乎,他擔心經濟製裁在最初不會有什麼成效,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製裁壓力會加大,戰爭將在某個機會下發生。
雖然英國艦隊必須在不久的將來重建,但是我認為英國艦隊依然是強大的。目前看來,它的效率還很好,並且已經做好了自衛的充分準備。可我也反複強調過,這種準備如果就我們在地中海的利害關係而言,也隻能算是防禦手段。從立場看,我們和國際聯盟的其他會員國沒有什麼不同。我聽他這樣說,隻能苦笑了之。
接著,我提到必須找到一個方法來解決問題。他回答說:“一個人,能支配自己的精神要比攻取一座城池更偉大。”他們在除了意大利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會這樣想。
他們要對付的是手裏有步槍的二十萬人。墨索裏尼的獨裁政策很受擁戴,獨裁力量的根本就在於成功。我最後說對舉行三國政府領袖會談的事情表示讚同。三個聚在一處就能處理一些一個人所處理不了的難題。意大利提出要求,要在埃塞俄比亞占有最高的地位,並讓其施行內部改革。英國和法國對此已經表示非常理解了。我對他說,假如大家都同意這一要求,我也必定支持。英國公民為了贏得光榮的和平,願意采取任何方法。在三國領袖會議方麵,我認為他們應當把達成的協議遞交給國際聯盟,請求批準。依我看,這是唯一能讓在強大的友好的歐洲國家——意大利不會毀滅的辦法了。如果這個辦法沒能取得成功也不至於有害,而現在我們卻在向毀滅的方向前進。
(2)我關於海軍航空兵的備忘錄
1936年致國防協調大臣英斯基普爵士
1.海軍元帥提出主張,用於偵察、射擊和空襲敵人的所有艦隊都應該完全由他指揮,並且必須是他所能信任的。這是一個不容反對的意見,因為那些飛機相當於他的雙眼。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必須采取各種措施,按照海軍部的主張行動。
2.有些人認為,這與空軍和陸軍的協同作戰是一個性質,我們不能認同這種看法。同陸軍配合作戰的飛機起飛地點是機場,而從戰艦上起飛則需要同海軍配合,這就和一般的空軍作戰完全不同。空軍和陸軍協同作戰隻是作戰的配合問題,而後一種情況則是同現代海軍作戰的一個組成部分。
3.受海軍部所統領的空軍和空軍部的空軍是不同的。飛機起落架的種類和起飛的基地並不是主要的區別。二者的區別在於任務不同,關鍵是看它所承擔的任務是不是海軍的。
4.大部分的防禦任務是可以明文規定的。例如,無論是用著陸輪的飛機、帶有浮舟的水上飛機,還是飛艇,也無論是用於偵察的飛機,還是用於戰鬥和轟炸的飛機,或者發射魚雷的水上飛機,隻要是配備在軍艦或航空母艦上的,它們執行任務的所有飛機都該屬於海軍。
5.這個問題就縮小到應該派哪些飛機從海岸基地起飛出海進行戰鬥。這就要根據海軍的任務和擔負的責任來決定這個問題。在保護商船方麵,那些配備在軍艦上的飛機能發揮很大的作用。在遼闊的海麵上這個作用尤為突出,因為海麵上非常遼闊,如果一隊巡洋艦或者小型航空母艦上,能有一架偵察機,就能在方圓一千英裏的海麵上進行巡邏和搜查。可是海軍卻不能提出擁有強大的空軍,當然他們確實沒有要求配備在英國海峽能對付強敵的商船。我們根據這一點實際情況,認為空軍是空軍,海軍是海軍。如果敵人使用空軍主力或者特種機隊進行攻擊,則英國皇家空軍就應該出動。
6.在這方麵我們應該記住,為了純粹地配合空軍作戰,我們可以選擇或改裝幾艘軍艦,比如當需要襲擊某個基地或重要據點時,就有能力繞到敵後去。這是空軍作戰,所使用的飛機必須是那些一般不會用於同艦隊配合的飛機。海軍部和空軍部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等於做了角色互換。空軍部就可以根據戰略戰術上的需要來調動海軍艦隊了。這個特殊情況可以充分證明“指揮權根據任務劃分”的原則,絕不是打亂計劃的行動。
7.應根據規定將劃給海軍的所有東西都交給海軍管理。海軍航空部隊應該完全服從海軍部的指揮,且要為它配齊工作人員。可以從皇家海軍中為該部隊挑選人員,比如所需的軍官、實習士官、基礎軍官、技術兵等。所挑選的人要在皇家空軍訓練學校中接受訓練,這樣可以學習到飛行技術和管理飛機的訓練(或許這些學校裏配有海軍軍官)。當飛機駕駛員和航空機械人員的熟練程度都達標以後,就可以轉到海軍部的陸地機構接受訓練了,如同皇家空軍的飛行員也要到空軍學校繼續學習空軍作戰一樣,在這裏他們將接受執行海軍航空兵部隊任務的訓練。這樣就能實現海軍航空部隊的所有人員全部屬於海軍了。海軍部負責管理他們的訓練和晉級,並且負責他們的事業和年金,等等。所有官兵的勤務人員都適用該原則,船上和岸上兩個機構的人員無一例外。
8.一方麵是將海軍航空兵部隊完全海軍化,另一方麵調整各種任務。空軍部應積極承擔其防空的任務;對於海軍來說,這就意味著要有一個統一的作戰指揮部來控製每個海港的探照燈、飛機、海岸高射炮、防空氣球和其他設備。不過,要塞司令還是要管理司令官及部下的。
9.對那些易受攻擊地區的空防,倫敦和其他有必要放置大型空防裝備的地方,應該隸屬於空軍部,接受統一指揮。該指揮機構不僅要負責作戰指揮,隻要有可能,還應包含空防全部人員的積極培養、訓練和管理方麵的事宜。
10.就像海軍部應該有自己的“雙眼”一樣,空軍部對積極空防的指揮權是確定的、應當的。空軍部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應該成立一個新部門,用來指揮全部的高射炮、探照燈、防空氣球,還有跟任務相關的所有工作人員,那些隨時都可能派來參加任務的人也不應排除在外。這個新部門應該設一些主持工作的軍官,還要合適的人配合他的工作,在特定的地點或者地區做些積極防空的相關任務。
11.這些並不代表空軍部或者空軍參謀已經具備了單獨完成這個新的重要任務的能力,在建立空防指揮係統時還要依靠原有的兩個兵種。現有的海軍參謀部的軍官們必須和海軍部、空軍部中已經接受了良好訓練的參謀人員結合起來。
注意——不要讓新兵招募的事情和移交防空司令部各單位(供作戰或者訓練用的)的內部行政問題束縛住。在沒有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前,必須按照現在人員的來源處理。
12.到現在,該備忘錄還沒有提到武器裝備,但這個問題很簡單。海軍部所需要的飛機類型是根據指派給他們的任務決定的。至於他們在國家財政和資源中需要占多大的比例,最終是由內閣決定,此前會有國防協調大臣帶領優先權委員會審核。該部大臣目前的指示當然是發給現有人員,一旦開戰或者戰備緊張,他就可以將這些事情直接指派給軍需處辦理了。
當然,海軍在一般的航空生產中並沒有優先權。海軍部不能把其他需要擠到後麵去,所有的需要還是按照最高需要來辦理。
13.我們並不是要成立隸屬於海軍部的飛機技術設計機構。那樣就成了和空軍部或者軍需部現有的這種單位競爭了。不過,海軍部還是可以建立一個技術參謀核心,這樣向兩個部提出科學發展有關的可能方向,當向軍需部提出海軍的特殊需求時就能恰當地使用專業術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