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轉變風格(3 / 3)

“我們也唱那種口水歌嗎?”

程誌堅後麵的一人很不服氣的說道:“我們可是樂隊,怎麼能夠為了迎合市場就放棄自己的風格。”

“自己的風格?”

李霖反問一句,“請問你們有什麼風格。”

“我們是搖滾樂隊,是重金屬搖滾風格。”那人昂首挺胸的說道,非常驕傲。

“全球搖滾樂隊沒有幾千也有幾百,其中玩重金屬搖滾的絕對不止你們幾個。”李霖笑了一下,“你能告訴我,你想要如何在那些人中脫穎而出嗎?”

“而且……。”

李霖一抬手,製止了那些人的開口,“全球玩重金屬搖滾的,出名的就那麼幾個吧!”

“好了。”

“你們仔細考慮一下我的話吧,是堅持沒必要的重金屬搖滾風格還是屈服於市場,玩弄市場接受的音樂。”

在華夏,搖滾尚且屬於小眾,何況是搖滾裏麵的分支重金屬搖滾,那是小眾中的小眾,想要火爆起來,幾乎是沒可能的事情。

在李霖前世,幾支火爆的搖滾樂隊幾乎全部都向市場屈服了。

比如說信樂團,比如說五月天,他們表麵上玩的是搖滾,實際上玩的是流行,也就是所謂的流行搖滾。

而曾經火爆一時的花兒樂隊,更是幹脆主打流行,在流行裏麵加入少量的搖滾風格。

這也是為什麼他們被搖滾迷批判為‘偽搖’的原因之一。

“換句話說吧,就是你們是甘願在酒吧裏麵駐唱還是在光鮮明亮的舞台之上接受歌迷的歡呼。”

“俄國著名文學批評家赫爾岑在年輕的時候曾經用一句‘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嗎?’來反駁主人。”

“但我要是告訴你,

“好了,我言盡於此,你們自己考慮吧,如果考慮好了可以來找我。”

李霖將自己的名片遞給程誌堅,“我先去錄製歌曲了。”

望著李霖的背影,靈魂樂隊的幾人沉默了下去。

“胡說八道。”

一個人突然憤憤的說道:“在國外,重金屬搖滾也是非常火爆的音樂風格之一,完全不遜色與所謂的流行,甚至比流行更流行,簇擁者極多。”

“即便是在華夏,搖滾勢弱,但也僅僅隻是勢弱而已,遲早有一天,搖滾會流行起來,會被大眾所接受。”

“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屈服於流行音樂風格之下,我建議我們繼續堅持做自己的工作,反正我們現在已經很受歡迎了嗎?不是嗎?”

“受歡迎?是我們受歡迎還是光輝歲月這首歌受歡迎?一首歌的老本能吃多久?更何況這首歌還不是我們唱的。”另外一個人冷笑了起來,“我建議我們可以嚐試著做一下流行音樂風格,如果成功,我們就轉型,我再也不要過以前那種苦日子了。”

“不行不行,我們當初之所以聚集在一起,完全是因為重金屬搖滾,現在讓我們放棄,我第一個不同意。”

“你當然不同意了,你家境優渥,可我們不一樣,做了這麼多年了都沒火起來,該嚐試一下別的風格了。”

“什麼叫做我家境優渥,對,沒錯,我是家境優渥,但這是我的錯嗎?”

“不是你的錯,隻是你該考慮一下我們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