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3)

肖刃找到八、九個無賴商量:“曾慈種了10畝好稻,比普通稻種產量要高出三分之一,附近百裏都知道了。稻子現在已經成熟,過兩天就要收割。你們都看到了,他們家田廣店多,錦衣玉食。我們這些人窮的吃了上餐沒下餐,世上的事也太不公平了。我們今天晚上去幫他收一些稻子,等到明年拿出來賣稻種,偷偷拿到周邊鄉村賣,賺點零用錢,估計一斤賣個10斤的價錢還會有人搶著要。”

幾個無賴一聽,眼裏都冒出光來,一致同意幹一家夥。當晚趁著月光好,到曾慈的稻田裏開了個夜班,收割了1畝半狐尾,有900來斤稻穀。每個人分得了100多斤種穀,可換1000多斤普通稻穀。幾個無賴混混大喜,以為人不知鬼不覺,明晚上再開一個夜班,換成普通稻穀,就夠4口之家吃一年了。

到第二天,曾慈發現稻穀被盜了1畝半。曾慈怕偷稻的人把這樣的好稻種當普通稻穀舂米做飯吃了,心痛的不得了,趕快雇人當天就把狐尾全部收割回來。

曬幹後,共得到5200斤,平均每次產600斤,比普通稻種常年產量400斤一畝多收3分之一。曾慈隻留了80斤狐尾給自己明年作種,正好和狐狸贈送的一樣多,和其餘的分給鎮裏的農戶,每戶5斤。

過了幾個月,有個參於偷稻的混混欠下了賭債,債主是個惡人,催著馬上要還,不還就要打人。混混急了,借錢還債又借不到,隻好拿出50斤稻穀作抵,1斤是普通稻穀10斤的價錢。

混混在過秤時做了手腳,債主把50斤穀種回家一複秤,隻有45斤。債主大怒,一氣之下把混混打成殘廢。混混的家人到衙門告狀,李縣令派捕差把債主和混混都帶到縣衙審訊,問及1斤抵10斤稻穀的原因,混混不得不把把到曾慈稻田偷割稻穀的事抖了露出來。

李縣令命捕差把肖刃等一眾盜賊全部抓到縣衙,沒收所偷稻種,各打五十大板放回,那個欠賭債的和債主分別打了八十大板,打了個半死後才命其家人領回,唯獨把首犯肖刃拘下。

李縣令查問肖刃做案動機,肖刃不得不把挾私報複的事坦白了。

李縣令順滕摸瓜,問出來肖刃陷害曾慈的事。就以故意誣陷罪、教嗦偷盜罪判了肖刃兩年牢獄。判詞曰:“犯人肖刃,心地狹窄,經商失敗,遷怒他人。聚眾偷盜,陷害鄉賢,宵小行為,為正世風判刑兩年,以警小人。”

李縣令大發感慨:小人難處,小人難防。

李縣令把曾慈請到縣裏,把肖刃聚眾偷稻種的事告訴了曾慈。曾慈連說“幸甚!”李縣令奇怪,曾慈解釋說:“隻要不是舂米煮飯吃了,就是大好事。這個稻種比普通稻要多收三分之一的稻穀。”

李縣令甚是奇怪:“還要這麼好的稻種,為什麼往年不種,今年不多種?”

曾慈把狐狸贈送的前因後果告訴給李縣令,李縣令拍案稱奇。事後李縣令發文,明年凡是各農戶所種的狐尾,一律不許當飯吃,隻能作種穀。農戶

自己用不完又買不出的可以買給官府,官府以普通稻穀的5倍價格予以收購。

李縣令還把沒收的那900斤稻穀調給南湖縣了,讓那邊也種上優良稻種狐尾。到幾十年之後,狐尾必定會推廣普及到江南各府,惠及上億百姓,功德無量。

曾家萬事如意,紅紅火火,日子越過越興旺。唯有一件事讓曾慈開心不起來:青鸞每天都要看書,有時寫一兩首詩,自以為寫的很不錯的,就得意忘形地讀給曾慈聽,曾慈卻聽不懂,好象是雞與鴨講話,牛與馬說事。

曾慈分不出優劣,隻能嘿嘿笑著,場麵十分尷尬。每每在這個時候,青鸞才意識到無意中傷到了曾慈的自尊,便忙著道歉。這種事後補救雖然維持了家庭和諧,但曾慈總覺得心裏有了難消的陰影,背後裏常常唉聲歎氣,忽然無比地羨慕起曾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