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昭傳
韋昭字弘嗣[1]sup>,吳郡雲陽人也。少好學,能屬文,從丞相掾,除西安令,還為尚書郎,遷太子中庶子。時蔡穎亦在東宮,性好博弈,太子和以為無益,命昭論之。……和廢後,為黃門侍郎。孫亮即位,諸葛恪輔政,表昭為太史令,撰《吳書》,華核、薛瑩等皆與參同。孫休踐阼,為中書郎、博士祭酒。命昭依劉向故事,校定眾書。又欲延昭侍講,而左將軍張布近習寵幸,事行多玷,憚昭侍講儒士,又性精確,……固爭不可,……昭竟止不入。
注釋
[1]《吳書》為韋昭立傳,但因避司馬昭諱改為韋曜。韋昭從未仕晉,實不應。今依本名作《韋昭傳》。
孫皓即位,封高陵亭侯,遷中書仆射,職省,為侍中,常領左國史。……皓欲為父和作紀,昭執以和不登帝位,宜名為傳[1]sup>。如是者非一,漸見責怒。昭益憂懼,自陳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乞欲成所造書,……皓終不聽。……皓每饗宴,無不竟日,坐席無能否率以七升為限,雖不悉入口,皆澆灌取盡。昭素飲酒不過二升,初見禮異時,常為裁減,或密賜茶荈以當酒,至於寵衰,更見逼強[2]sup>,輒以為罪。又於酒後使侍臣難折公卿,以嘲弄侵克,發摘私短以為歡。時有愆過,或誤犯皓諱,輒見收縛,至於誅戮。昭以為外相毀傷,內長尤恨,使不濟濟,非佳事也,故但示難問經義言論而已。皓以為不承用詔命,意不忠盡[3]sup>,遂積前後嫌忿,收昭付獄[4]sup>,是歲鳳皇二年也。
注釋
[1]韋昭不為孫和作紀,使他一生受盡折磨。
[2]逼強:強迫他大量飲酒。
[3]不忠盡:不盡忠於帝。
[4]收:拘捕。
昭因獄吏上辭……求免,而皓更怪其書之垢[1]sup>,故又以詰昭[2]sup>。昭對曰:『囚撰此書,實欲表上,懼有誤謬,數數省讀,不覺點汙。……』而華核連上疏救昭曰:『……見昭自少勤學,雖老不倦,探綜墳典,溫故知新,及意所經識古今行事,外吏之中少過昭者。……今昭在吳,亦漢之史遷也。……漢氏承秦,則有叔孫通定一代之儀,昭之才學亦漢通之次也。又《吳書》雖已有頭角[3]sup>,讚未述。昔班固作漢書,文辭典雅,後劉珍、劉毅等作《漢記》,遠不及固,傳尤劣。今《吳書》當垂千載,編次諸史,後之才士論次善惡,非得良才如昭者,實不可使闕不朽之書。昭年已七十,餘數無幾,乞赦其一等之罪[4]sup>,為終身徒,使成書業,永足傳示,垂之百世。……』皓不許,遂誅昭,徙其家零陵。
注釋
[1]書之垢:上書中有墨漬汙垢。
[2]詰:責問。
[3]頭角:頭緒,即初步完成。
[4]一等之罪: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