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尋之夢”的歸屬(1 / 2)

周一上午,陳陽如約來到懷特律師所在的事務所的辦公室。

等在那裏的除了懷特本人外,還有另一位高高瘦瘦的律師,他是懷特請來作為陳陽遺囑的第二見證人的。

對方一見到陳陽的到來,立刻很開心地用蹩腳的中文打著招呼:“切(陳),好求不欠(好久不見),你好嗎?”

陳陽笑著伸出手跟對方握了握,然後調侃道:“布萊克律師,你的中文水平還有待提高啊,有沒有考慮去我的國家住上一段時間,保證你的中文水平突飛猛進。”

“哈哈,等我有空閑時間了,我一定會去的!到時候你可是主人,記得反穿鞋子來歡迎我哦!”對方爽朗的笑道,一點都沒覺得“倒履相迎”翻譯成英文有何怪異。

這個布萊克(black)就是懷特請來的第二見證人,他是隸屬於另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跟懷特是好朋友。在上一次陳陽立遺囑時,他也是作為第二見證律師全程在場,所以跟陳陽也認識。

布萊克是一個中國迷,對中國傳統文化、民間藝術甚至與漢語言文學都有著極其濃厚的興趣,不過他似乎並沒有學習語言的天賦,學習了好幾年的漢語,聽力上勉勉強強過得了關,但一說話就還是滿口的英倫味道。

陳陽隻是在兩年前跟布萊克見過一麵,但對他的印象很深,所以一口喊出了布萊克的名字。除了布萊克本身是個對我國深具好感的國際友人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和懷特的名字實在太搭了,不由得陳陽記不住。一個是懷特(white),一個是布萊克(black),一黑一白,黑白配,嘎嘣脆,絕配啊有木有!

布萊克對陳陽能記得自己也很是高興。在場三人寒暄一番後,開始進入簽訂遺囑的流程。懷特對遺囑變更內容進行了解釋,並將書麵材料交給陳陽仔細閱讀確認後,由陳陽、懷特和布萊克依次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次變更就算有效了。

待懷特將簽好的遺囑封存後,陳陽看看時間,已經是上午十一點了。他抱歉地衝著懷特和布萊克兩人笑了笑:“很遺憾,我今天還有事要趕去曼徹斯特,就不能邀請兩位共進午餐了。等我忙完回倫敦後,再向兩位賠罪。”

布萊克毫不介意的聳聳肩,而懷特則回應道:“你去忙你的吧,不用那麼客氣,布萊克和我隻不過是公事公辦而已。你有時間的話,倒不如想想我之前跟你說的話。”

陳陽知道懷特仍然是關心“尋之夢”集團的事情,但他暫時不想提及這件事,所以隻是笑了笑沒有回話。

見遺囑修改的事情已經辦完,陳陽禮貌地向兩人告辭之後離開了律師事務所,登上了去往利物浦的火車。

其實陳陽並不是不介意懷特所提及的問題,相反的是,他一直在都在考慮“尋之夢”集團的歸屬。

根據英國法律,有關不動產的遺囑需要在“物之所在地”訂立。也就是說,“尋之夢”作為一家集團公司,有關它旗下在英國境內的不動產的繼承事項,都需要在英國訂立遺囑才算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