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問黃門侍郎、蜀郡人揚雄及李尋。李尋說:“這就是《洪範》裏所說的鼓妖了,人君不聽,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道聲音從哪裏來的,就是鼓妖。注解說:‘凡是發生在一年中期,或一月中期,或一天中期,則應在正卿身上。’如今是四月,已進入一年的中期,發生在辰時(七點到九點)和巳時(九點到十一點),已進入一天的中期。正卿,就是執政大臣。所以,應該罷免丞相、禦史,以應天變。就算是不罷免他們,不出一年,他們也會自己招來災難。”
揚雄也認為:“鼓妖,是君王失聽之象。朱博為人剛毅,多權謀,適合做大將,不適合做丞相,恐怕是上天有凶惡亟疾之怒。”
皇上不聽。
朱博做了丞相,皇上就按他的意見,下詔說:“定陶恭皇的尊號,不宜再稱定陶。尊共皇太後(傅太後)為帝太太後,稱永信宮。共皇後(丁姬)為帝太後,稱中安宮。為共皇立寢廟於京師,比照宣帝父親悼皇考(劉進)製度。”
於是,宮廷有四位太後並立(太皇太後王政君、皇太後趙飛燕、帝太太後傅太後、帝太後丁姬),都設置少府、太仆,級別中二千石。
傅太後加尊號之後,尤為驕縱,和太皇太後說話,直接稱呼她為“嫗”(老太婆)。當時丁氏、傅氏在一兩年間暴興尤盛,為公卿列侯者甚眾。但是,皇上給他們官爵,並不給他們實權,所以不如成帝時期王氏家族那麼大勢力。
【華杉講透】
傅太後撫養教育了一個知書達理的孫子,以至於得到成帝欣賞和信任,入繼大統。但是,她的知書達理都是假的,教育孩子隻是為了獲得“成功”,為了“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成功”之後,就原形畢露,過去的溫良恭儉讓,都要報複性反彈,逞其驕奢淫逸,要做人上之人,特別是她要騎在太皇太後頭頂上,對太皇太後直呼為“老太婆”,這就是她的快樂和快感了。小人得誌,大抵如是。
5 丞相朱博、禦史大夫趙玄奏稱:“前高昌侯董宏,首倡尊號之議,而被關內侯師丹所彈劾,免為庶人。當時正是成帝國喪期間,新君不親政事,委政於師丹。師丹不僅不深思給太後加尊號的大義,反而妄稱邪說,貶抑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建議董宏以忠孝恢複高昌侯,師丹惡逆暴著,雖然被赦免,但不宜有爵邑,建議免為庶人。”
皇上批準。
又奏:“新都侯王莽,之前為大司馬,不推廣尊尊之義,貶抑尊號,虧損孝道,應該被公開行刑誅殺。幸而經過赦免,但也不宜有爵邑,建議免為庶人。”
皇上說:“王莽是太皇太後親屬,不要免爵,遣返封國即可。”
其他如平阿侯王仁,因為窩藏趙合德親屬,也遣返封國。
皇上問黃門侍郎、蜀郡人揚雄及李尋。李尋說:“這就是《洪範》裏所說的鼓妖了,人君不聽,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道聲音從哪裏來的,就是鼓妖。注解說:‘凡是發生在一年中期,或一月中期,或一天中期,則應在正卿身上。’如今是四月,已進入一年的中期,發生在辰時(七點到九點)和巳時(九點到十一點),已進入一天的中期。正卿,就是執政大臣。所以,應該罷免丞相、禦史,以應天變。就算是不罷免他們,不出一年,他們也會自己招來災難。”
揚雄也認為:“鼓妖,是君王失聽之象。朱博為人剛毅,多權謀,適合做大將,不適合做丞相,恐怕是上天有凶惡亟疾之怒。”
皇上不聽。
朱博做了丞相,皇上就按他的意見,下詔說:“定陶恭皇的尊號,不宜再稱定陶。尊共皇太後(傅太後)為帝太太後,稱永信宮。共皇後(丁姬)為帝太後,稱中安宮。為共皇立寢廟於京師,比照宣帝父親悼皇考(劉進)製度。”
於是,宮廷有四位太後並立(太皇太後王政君、皇太後趙飛燕、帝太太後傅太後、帝太後丁姬),都設置少府、太仆,級別中二千石。
傅太後加尊號之後,尤為驕縱,和太皇太後說話,直接稱呼她為“嫗”(老太婆)。當時丁氏、傅氏在一兩年間暴興尤盛,為公卿列侯者甚眾。但是,皇上給他們官爵,並不給他們實權,所以不如成帝時期王氏家族那麼大勢力。
【華杉講透】
傅太後撫養教育了一個知書達理的孫子,以至於得到成帝欣賞和信任,入繼大統。但是,她的知書達理都是假的,教育孩子隻是為了獲得“成功”,為了“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成功”之後,就原形畢露,過去的溫良恭儉讓,都要報複性反彈,逞其驕奢淫逸,要做人上之人,特別是她要騎在太皇太後頭頂上,對太皇太後直呼為“老太婆”,這就是她的快樂和快感了。小人得誌,大抵如是。
5 丞相朱博、禦史大夫趙玄奏稱:“前高昌侯董宏,首倡尊號之議,而被關內侯師丹所彈劾,免為庶人。當時正是成帝國喪期間,新君不親政事,委政於師丹。師丹不僅不深思給太後加尊號的大義,反而妄稱邪說,貶抑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建議董宏以忠孝恢複高昌侯,師丹惡逆暴著,雖然被赦免,但不宜有爵邑,建議免為庶人。”
皇上批準。
又奏:“新都侯王莽,之前為大司馬,不推廣尊尊之義,貶抑尊號,虧損孝道,應該被公開行刑誅殺。幸而經過赦免,但也不宜有爵邑,建議免為庶人。”
皇上說:“王莽是太皇太後親屬,不要免爵,遣返封國即可。”
其他如平阿侯王仁,因為窩藏趙合德親屬,也遣返封國。
天下人都認為王氏蒙冤,諫大夫楊宣上親啟密奏說:“孝成皇帝以宗廟社稷為重,稱述陛下的至德,讓陛下入繼大統,聖策深遠,恩德至厚。唯念先帝之意,豈不是也希望讓陛下代替他,奉承東宮,供養太皇太後嗎?太皇太後春秋已高,七十歲了,數次經曆憂傷(元帝、成帝先後去世),又下令王氏親屬,自行退避,讓位於丁氏、傅氏。行道之人為之涕泣,何況陛下!當您登高遠望的時候,難道不覺得愧對延陵(成帝陵墓)嗎?”
皇上深感其言,重新封成都侯王商的次子王邑為成都侯。(綏和二年,王商之子以罪奪侯,如今以王邑紹封。)
6 朱博又上奏說:“漢朝以前的規矩,設置部刺史(中央派到地方的監察官,又稱州刺史。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督察和控禦,於元封五年創立部刺史製,即除三輔、三河、弘農七郡外,全國被分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並州、交趾、朔方13部,每部設刺史一人分管幾個郡國。刺史的主要職務是督察諸侯王、郡守和地方豪強),級別低,但賞賜厚。之前撤銷了刺史,改設州牧(事見三十二卷成帝綏和元年),年俸為真二千石,地位僅次於九卿。九卿出缺,就在州牧中選拔考績優良的替補。而其中才能中等的,僅能勉強自保而已。恐怕當初刺史監察的功能,漸漸都廢了,地方諸侯及豪強的作奸犯科無法禁止。臣建議,撤銷州牧,恢複之前的刺史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