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自序(1 / 1)

序 自序

隨筆的好處就是不需要主題。

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想寫到哪裏就寫到哪裏。完全是思想的漫步。

所以我喜歡把隨筆叫作走筆。

它隻是思想的行走,無需負重很多。

從十歲開始看書,基本每五天看一本,漫無目的,抓到什麼看什麼。照此計算的話,從十歲到三十歲,這20年我已看了1500本書,其中80%是文學藝術類的。而混跡人世的能力卻得益於剩下的20%。

三十歲之後,依然喜歡看書,隻是不再局限於文學。在三十歲之後的人生規劃當中,一天要抽出三個小時來用於閱讀,閱讀心靈,閱讀佛經,閱讀能使我上進、並且激勵我保持純粹的東西。

永遠慶幸,上天讓我遇到了文學,遇見了文字。

神說,遇見,乃你造化,不得之,亦是你命中劫數。有時寫作也如此,心裏有話卻寫不出。

縱觀本書,許多文章當時以為已經寫得很美,如今回頭去看,仍舊覺得有缺憾。還有不少文章,現在看了會臉紅,會羞愧,奇怪當時怎麼會這樣寫呢。

但是不管如何醜陋,那都是當年的自己,有它珍貴動人的地方。

記得女兒出生,我曾對她許下承諾:要寫一本書送給你。這本書的出版,讓我完成了一個心願。

從此以後,劈柴牧馬,躺在山林裏思想;

從此以後,浴足小溪,和豬一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