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傳播城市形象與文化創意產業 第一節 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業化
一、抓住機遇發展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業
城市形象傳播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著密切關係,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傳播將會為文化創意產業帶來巨大的拓展空間和潛在商機。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又可以為城市形象推廣和提升起到催化劑和加速器的作用。
文化創意產業,又稱創意經濟、文化產業等,是以創意為核心,以文化為靈魂,以科技為支撐,以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智慧主導型產業。聯合國科教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結合創作、生產等方式,把本質上無形的文化內容商品化。這些內容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其形式可以是商品或服務。”
作為21世紀的新興朝陽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正在蓬勃發展,並逐步成為一些國家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其發展規模與水平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綜合實力的重要標誌。從國內城市比較而言,近年來,文化創意產業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杭州快速發展,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寧波市文化創意產業雖然與一線重要城市比還有差距,但應該說已經顯示出了自己的特色,也有長足的發展。
就文化產業而言,有業內人士撰文認為寧波的現狀可用“快、好、優”三個字來形容。所謂“快”就是整體發展速度較快,近5年來全市文化產業實現的增加值每年均以近20%的幅度遞增,特別是以創意為主的新興文化產業,顯現出快速增長的趨勢。所謂“好”就是文化產業的發展環境逐步向好,各級政府出台了一係列扶持發展的政策和舉措,使文化產業的社會環境和投資環境日益改善,尤其是鼓勵和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本的融入,為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所謂“優”,就是文化產業的整體結構有所優化,文化及創意產業的新的業態快速興起,核心層占有比率有所上升,骨幹企業逐步壯大。
但橫向比,有成績也有不足,“短板”突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總量不大,二是核心競爭力不夠。據統計,2011年寧波全市文化產業增加為295.44億元,占GDP比重為4.88%,與杭州、深圳、成都等文化產業發展較快的兄弟城市有巨大差距。當前,寧波文化產業發展麵臨著一個難得的機遇,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文化強市的目標,將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有利條件;加快經濟發展轉型升級,將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造好的機遇;以新科技為主推動的智慧城市建設,將為文化產業發展插上騰飛的翅膀;市民文化消費需求的不斷增長,將為文化產業打開廣闊的空間;實力雄厚的民間資本進入,將為文化產業發展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專家研究認為,寧波發展文化產業,一定要善於抓住當前良好機遇,一是依靠政府政策引導的優勢,二是民營資本與市場化產業程度高的優勢,三是作為文化曆史名城文化底蘊深厚的人文優勢,尋找出一條文化創意產業與城市形象對外傳播融合、相向發展之路。
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寧波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業化”概念就有現實的基礎和發展的空間,它是對一座城市的再創意。
二、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品開發
城市形象傳播既為文化創意產業提供了巨大的創意空間,同時文化創意產業,又為城市形象增添了最新的豐富內涵。它們這種互為依存的關係,可以預見將推動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業的大發展。
城市形象的文化創意產業化,是指傳播和塑造城市形象密切相關的文化創意的商品開發和服務活動,以市場之手來塑造和推廣城市形象。廣義的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業可包括的範圍十分廣泛,大到城市規劃基礎建設、民生重大項目建設,這裏暫且不論。狹義的城市形象文化創意產業則可確定為直接為城市營銷、城市形象宣傳展示和塑造服務的產業,包括城市形象的影視動漫、圖書出版,其次是文化旅遊服務,三是紀念品、禮品、商品開發,四是城市文化形象文化內涵的創意開發等。在寧波的城市文化中,有書藏古今的藏書文化,港通天下的海洋文化,再進一步細分,以河姆渡遺址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上林湖越窯遺址為代表的青瓷文化,以天童寺為代表的佛教文化,以“寧波幫”為代表的商貿文化以及海上絲綢之路文化和豐富的民間民俗藝術文化等等,它們既是城市形象的內在元素,又是可為城市形象的展示傳播和塑造提供創意產業的豐厚背景基礎,具有係統開發創意的巨大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