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個偏僻的農村,五歲那年,我媽在城裏打工跟有錢的男人跑了,我爸去找,可是我爸從此也再沒有回來過。
於是我成了孤兒,也成了所有人嘲笑的對象,最後在村裏老族長的安排下,我到了我二叔家生活。
不過他們家對我實在太好了,二叔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不在家,我爸媽以前又和他們家因為爭奪我爺爺的遺產鬧過矛盾,所以二嬸就把賬算在了我頭上。
每次煮飯,二嬸總是會故意煮少了,等她和她的女兒先吃飽了之後才給我吃。
從到她們家開始,我就一頓飽飯都沒有吃過,有時候她們吃得一點都不剩,我隻能餓肚子。
有好幾次,二嬸甚至拿她們家小狗吃剩的飯菜給我吃,我不吃,她就打我,甚至拿針頭紮我,紮得我手上全是密密麻麻的針孔印。
我實在受不了了,在一次二叔回來的時候就把事情告訴了他,並把手上的針孔印給他看。
不過二叔卻不以為意,說我是太調皮了二嬸才會這麼對我,是我活該,如果我以後在不聽話,他還會讓二嬸更加厲害一點。
二叔的話讓我傷透了心,我怎麼說也是他親大哥的兒子,就算他們大人之間有什麼矛盾,我也還隻是個孩子啊,他怎麼能忍得下心。
我對他們家徹底的絕望了,可是我一個五歲的孩子又有什麼辦法,隻能選擇了在他們家忍氣吞聲。
等到了六歲那年,我和他們家的女兒都到了上學年紀,可是二嬸卻隻讓她的女兒去上學,而是把我留在了家裏幫她放牛。
有一天我提前放牛回來,卻看到二嬸和隔壁的六叔一絲不佳的摟在一起,那個時候我年紀還小,並不知道他們在幹什麼。
不過他們做賊心虛,怕我把事情說出去,所以二嬸就借口帶我和她的女兒到城裏玩,結果故意把我弄丟了。
我一個六歲的孩子在大城市裏怎麼生活,隻能拖著那幼小的身軀到處乞討。
記得有一次實在是討不到又太餓了,我就溜到一家小餐館門口的潲水桶找些別人吃剩的飯菜充饑。
結果被小餐館的老板發現了,他告訴我,這些東西他還留著喂豬,現在被我吃了,讓我賠錢。
我哪裏有錢陪給他,被他打得遍地鱗傷的,瘦小的身板上青一塊紫一塊。
最後還是一個路過的拾荒老人看我可憐,幫我給了錢,餐館的老板才放過我。
打那以後,老人就帶著我,他成了我爺爺,也成了我唯一的親人,我跟著他住在一個破敗又堆滿了垃圾的橋洞下。
日子雖然過得辛苦,可是比起之前的豬狗不如和饑寒挨餓,我感覺已經好了千倍萬倍,並且爺爺還省吃儉用的送我去上學。
不過好景不長,隨著歲月的流失,爺爺的年事越來越高,在我十八歲準備上高一那年,爺爺在一次撿廢品回來的路上摔倒了,造成身上多處嚴重骨折,需要一大筆醫療費用。
為了照顧爺爺,也為了籌錢支付這筆醫療費用,我輟學了,白天四處給人打小工,晚上就到酒吧做服務生。
那晚,我在酒吧裏收拾著準備下班的時候,卻發現酒吧裏還有一個喝的醉醺醺的女孩,我打量了她一下,看起來也就比我大個兩三歲而已。
而且長得還挺漂亮,一頭烏黑亮麗的長發,標準的瓜子臉,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裏因為喝了酒的緣故帶著一絲迷離的媚意,一雙雪白的大長腿,一身淺色淡雅的連衣裙將她完美的身材展露無餘。
特別是女孩身上有股高貴優雅的氣質,這可不是誰想有就能有,或者想裝就能裝得出來的。
“你……看著我幹……幹什麼。”見我看著我,女孩醉醺醺的對我說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