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奇知道阿倩很狡詐,她去海南肯定是聽到了風聲,是想逃匿,不過法網恢恢,再逃也難逃法律這張無形大網。
今年7月,有一天阿倩陪同朋友去開房,不小心被酒店的地麵滑倒,將她心愛的祖傳帝王綠翡翠手鐲摔壞,阿倩找到賓館負責人要求對其昂貴的手鐲進行賠償,負責人做不了主,就將這件事上報到總裁羅大同那裏。
為此,羅大同特意讓考古專家對阿倩的祖傳帝王綠翡翠手鐲進行了真偽鑒定,結果的確是一件真品,並非阿倩撒謊,即便這樣,羅大同也沒有按照阿倩提出的50萬元賠償她,僅賠償了她3萬元。
當時阿倩不服,在辦公室裏與羅大同大吵起來,羅大同很氣憤,將阿倩一頓奚落不說,還命令保安將她趕出了賓館。
後來,阿倩一氣之下將羅大同告上法廳,不過阿倩並沒有打贏這場官司,法院認為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賓館,和起訴人穿高跟鞋也有一定關聯,況且對方賠償阿倩3萬已經算比較合理,受害人沒有理由繼續起訴,應該維持原判。
阿倩卻不這樣認為,她覺得羅大同一定在暗地裏到法院跑了關係,走了後門,法院已經和羅大同狼狽為奸,因此她心裏一直對這件事的處理結果感到非常的氣憤,心口總有股怨氣堵得她難受不堪。
事實上,阿倩非常喜愛這件父親送給她的祖傳寶貝,它的損壞,對她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自卑感,她認為自己的要價也不高,如果她的寶貝手鐲現在完好無損,就是有人出100萬要買她的手鐲,也未必去賣它,因為是祖傳的東西,非常珍貴,意義性也很大。
可是就那麼一場意外事件就讓她永遠失去了自己的寶貝,半年過後,阿倩還是咽不下這口氣,認為羅大同不僅沒有賠償給她應得的錢,還私通法院耍笑了她,傷了她的自尊,也侮辱了她的人格,使她一生都在這件事上難以挺直腰板,成為一個汙點。
於是,她忽然有了報複羅大同的心理,有一天,阿倩在網上無意中認識了曹丹,兩人相互交流的很對脾氣,於是,阿倩就把她想出高價雇凶的事對他講了,想讓他幫忙找殺手,誰知曹丹當時承諾,他有能力來做這件事。
之後,兩人約好時間、地點,特意安排了一次會晤,本來曹丹也不屬於好人,可以說,倆人是臭味相投,見麵後,彼此感覺都很好,阿倩為達到目的主動用性感身子挑逗曹丹的底線,沒想到曹丹竟是個虐待狂,差點把她折磨虛脫了。
之後,阿倩先付給曹丹5萬元現款,等事情辦妥,再付給他5萬元,曹丹看上去非常的滿意,當時放出大話,說用不了一個星期,就可以按阿倩為他策劃的方案將羅大同焚屍在荒野裏。
曹丹的確是個心狠手黑、殺人不眨眼的家夥兒,為了利益,他根本不考慮後果,也不考慮他要傷害的人的命有多重要,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就把羅大同殺死在車庫,又將他的屍體拖到城南一片荒野裏進行了焚燒。
圓滿的完成了任務,曹丹急切的向阿倩彙報了整個實施犯罪的過程,阿倩電話裏誇他活幹的漂亮,利落,也約了和他見麵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