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年5月28日,貴福哥在天王宮舉行登基大典,這位不守靈哭孝的混賬世子,正式繼位成為太平天國的第二代大道天王,史稱‘布武天王’。
至此,太平天國的‘虛(聖)京實幕(府)’時期正式終結,兩個政治機構合二為一,貴福哥通過登基大典這一正規程序,在法統上獲得了太平天國的最高統治權。
登基伊始,隨即貴福哥就頒布了一道在中國當前社會堪稱奇葩的天王王室繼承法令;
這道發令的第一條,就是宣布天王王室遵循長子繼承製,冊封他的頭生兒子(生母滿族察而葉氏,尚未立後)洪天寶為世子王儲,並且按照出生時間順序,將其他妃嬪所生兒子陸續排定六名順位繼承人,也就說如果老大夭折了就老二繼承,以此順序類推。
而第二條規定,王儲為國家元老院、護法院、立法院三院集體監護,將來繼承王爵時,必須經由三院按照順位繼承程序原則召開立儲評議大會,集體審議、評定、認可其繼承資格,王儲才能加冕為新天王···
也就說,貴福哥把選帝權交給了社會精英階層組成的評議機構,以後冊立、廢黜國家君主將依法行事,即使天王本人也無權更迭繼承者人選,因為有法可依了。
第三條則是限定了王室維護開支,國家財政每年報銷天王王室五百萬元,用於宮殿修繕、衛隊薪金,王室成員生活費等等開支,如果王室花費超出此數,則需天王自掏腰包。
而且從此以後,富貴哥以律法明確規定,天王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國庫公款,更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國民增稅增捐,任何人不得侵犯國民私有財產,稅賦征收權屬於中央政府—— 這一點是貴福哥效法大憲章,籠統的限製了後代天王的專治權力,初步確定了王在法下,以法治國的資產階級政治觀,不過很不完整耶,因為憲法上尚在製定中,國民議會還連個影兒都沒有呢。
第三條則是限定了王室成員名號;規定除了王長子稱之為王儲外,天王其他諸子統稱為王子,女兒統稱為公主,不再賜封親王、諸王,郡王,這些皇子公主也不再享有封邑,食邑。
而且除了前五位順位繼承人外,其他皇子不得從軍從政,自小隻能學習自然百科,行醫經商等職業,他們每月生活所需將從天王私人財產中,統一發放一份標準津貼,成年結婚時再由天王酌情從王室財產中分配一份財產饋贈,從此之後,王子與庶民一樣生活,一樣應征兵役,繳納賦稅,觸犯法律同罪受懲···
總而言之,貴福哥通過頒布這部天王王室繼承法,向全體國民兌現了他絕不以天下百姓的血汗養皇室一族的承諾,這也算給以後的君主立憲,提早打下了一個基礎吧。
私下裏,將來兒女們長大成人後,貴福哥也早就有了妥善安排,管教他們個個平安富足,衣食無憂;亞洲儲備銀行他一人占了百分之五十股份,各個新興的大型工廠、企業和商行也都有他的優勢股份,到時候成立一個天王子弟發展基金會,專門安排自己眾多兒女的創業謀生問題。
貴福哥如此規劃也是煞費心思,他不想兒孫們為政治權益相互傾軋迫害,也不想讓他們無所事事,豢養到最後成為一群八旗特權貴胄,百無一用的社會寄生蟲,那麼從一開始就剝奪他們的皇族特權地位,將他們推向社會大眾,反而是最穩妥的保護方法。
為此,貴福哥不惜進一步削弱皇權,將元老院、護法院,立法院立於三院立於皇權之上,可以製定憲法,決定稅率,冊立和廢黜君主···
反正幾十年後,世界將全麵進入資本社會,自己那些放棄政治繼承權的兒女到時早已成年,俱都開支散葉,在國內外經商行醫搞科學,可以安身立命了,到時管他民主還是憲政,自己都可以安然把腿一蹬了。
然而就這麼套很不完整的王室繼承法令,也在當時的中國大地掀起了軒然大波,北方(滿清地盤)廣大儒生筒子們口誅筆伐,堅決要維護倫理綱常,傳統理學文化!
發逆叛軍’竟然又出荒謬絕倫之事,‘帝王冊立關乎社稷安慰,竟然太阿倒持,操於權臣(元老院)之手!
自古“天、地、君、親、師”,君乃僅次於天地的“神”,是“君無戲言”,是“出口成憲”的“天之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權天授,豈能由群臣定奪,那還要“天人感應”幹什麼?“天人合一”又怎麼解釋?
王在法下,不能隨意剝奪臣民財產,這···這還成何體統!就是放在後世天朝,國民擁有私有財產也是違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