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對“思想”(thinking)這個詞的使用與他對“觀念”這個詞的使用一樣是全方位的。他使用“思想”表達心靈的全部行為,正如他使用“觀念”表達心裏思考時的全部對象,或者當我們有意識時,意識的所有內容。

正因如此,“思想”一詞代表所有的精神活動,詳細來說包含了“感知”“記憶”“想象”“構思”“判斷”“推理”等名稱,也包括“感覺”和“感受”。同樣的,“觀念”一詞也是被全方位地使用,涵蓋了各式各樣的不同的內容:感知、記憶、想象、思想或概念,感覺和感受等。

客觀公平地說,洛克並沒有用“觀念”一詞來生硬籠統地概括各式各樣的精神活動。事實上,他不僅區分了這些活動,還進一步細分了能把這種精神活動帶入心靈的行為,或者說那些使心靈產生意識的行為。

我們承認洛克的這些區分,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洛克是否對此進行了正確的區分。這反過來將會涉及我們在此處關注的關鍵問題:當心靈意識到什麼東西的時候,它的對象是什麼?對上述問題的錯誤回答,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後果,將會是本章所要探討的哲學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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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洛克著作序言中的引文告訴了讀者兩件事情:

其一是洛克希望他同意當他有意識的時候,他自己的心靈有觀念;其二是讀者將會承認當其他人有意識的時候,這些其他人也有屬於自己心靈的觀念。

由於一個人無法意識到其他人心靈中的觀念,洛克指出的第二個觀點意味著通過他人的言行,我們可以推斷出他人的心靈中也有觀念,正如我們自己有觀念一樣。

這兩個觀點共同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基本說明。我心靈中的觀念是我的觀念,你心靈中的觀念是你的。這些物主代詞提醒人們注意這樣一個事實,即任何人的觀念都是主觀的:它們屬於那個人,而不是其他人。正如世界上多種多樣的人有多種多樣的心靈(human mind),各具特色的心靈也有著各具特色的觀念。

每個人都有自己特有的東西。按照洛克的觀點,隻有一個人自己的觀念,才是他或她清醒時意識的對象。沒有人可以意識到他人的觀念。它們絕不是任何其他人可以立即意識到的對象。由於我們無法直接意識到他人的觀念,因此為了承認其他人也有觀念,我們必須總是依據他人的言行做出推理。

如果把“對象”這個詞應用於我們清醒時意識到的觀念,會導致我們認為觀念是客觀的或者具有客觀性的,那麼我們就會麵臨一個顯而易見的矛盾。我們會說出一些關於觀念矛盾的事情:一方麵,我的觀念完全是我的,不是你的或者任何其他人的,這是主觀的;另一方麵,我的觀念也有客觀性。

我們不得不承認,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其他人心靈中的觀念並非他或她可以意識到的對象。它們(觀念)的主觀性超出了人們可以直接意識到的範圍。換句話說,特定的人心靈中的觀念僅僅是這個人自己(心靈)的對象。它們不會被其他人直接領會。

洛克對“思想”(thinking)這個詞的使用與他對“觀念”這個詞的使用一樣是全方位的。他使用“思想”表達心靈的全部行為,正如他使用“觀念”表達心裏思考時的全部對象,或者當我們有意識時,意識的所有內容。

正因如此,“思想”一詞代表所有的精神活動,詳細來說包含了“感知”“記憶”“想象”“構思”“判斷”“推理”等名稱,也包括“感覺”和“感受”。同樣的,“觀念”一詞也是被全方位地使用,涵蓋了各式各樣的不同的內容:感知、記憶、想象、思想或概念,感覺和感受等。

客觀公平地說,洛克並沒有用“觀念”一詞來生硬籠統地概括各式各樣的精神活動。事實上,他不僅區分了這些活動,還進一步細分了能把這種精神活動帶入心靈的行為,或者說那些使心靈產生意識的行為。

我們承認洛克的這些區分,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洛克是否對此進行了正確的區分。這反過來將會涉及我們在此處關注的關鍵問題:當心靈意識到什麼東西的時候,它的對象是什麼?對上述問題的錯誤回答,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後果,將會是本章所要探討的哲學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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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洛克著作序言中的引文告訴了讀者兩件事情:

其一是洛克希望他同意當他有意識的時候,他自己的心靈有觀念;其二是讀者將會承認當其他人有意識的時候,這些其他人也有屬於自己心靈的觀念。

由於一個人無法意識到其他人心靈中的觀念,洛克指出的第二個觀點意味著通過他人的言行,我們可以推斷出他人的心靈中也有觀念,正如我們自己有觀念一樣。

這兩個觀點共同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基本說明。我心靈中的觀念是我的觀念,你心靈中的觀念是你的。這些物主代詞提醒人們注意這樣一個事實,即任何人的觀念都是主觀的:它們屬於那個人,而不是其他人。正如世界上多種多樣的人有多種多樣的心靈(human mind),各具特色的心靈也有著各具特色的觀念。

每個人都有自己特有的東西。按照洛克的觀點,隻有一個人自己的觀念,才是他或她清醒時意識的對象。沒有人可以意識到他人的觀念。它們絕不是任何其他人可以立即意識到的對象。由於我們無法直接意識到他人的觀念,因此為了承認其他人也有觀念,我們必須總是依據他人的言行做出推理。

如果把“對象”這個詞應用於我們清醒時意識到的觀念,會導致我們認為觀念是客觀的或者具有客觀性的,那麼我們就會麵臨一個顯而易見的矛盾。我們會說出一些關於觀念矛盾的事情:一方麵,我的觀念完全是我的,不是你的或者任何其他人的,這是主觀的;另一方麵,我的觀念也有客觀性。

我們不得不承認,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其他人心靈中的觀念並非他或她可以意識到的對象。它們(觀念)的主觀性超出了人們可以直接意識到的範圍。換句話說,特定的人心靈中的觀念僅僅是這個人自己(心靈)的對象。它們不會被其他人直接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