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今天女權主義盛行,但摸著良心說,從原始社會一路走到今天,男女什麼時候真正平等過?妻子不掙錢,無論婆家還是娘家,都不會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但丈夫不掙錢,會被視為沒本事,沒出息。做妻子的,容易產生一肚子怨氣,正所謂“沒事開個同學會,拆散一對兒是一對兒”;做丈夫的,往往自己也會產生道德上的自卑感甚至負罪感,覺得自己對不住妻子,讓妻子跟自己受苦了。如果對調角色,妻子是女強人,日進鬥金不差錢,丈夫全職在家帶孩子,反而可能被人家指指點點,說這男的吃軟飯。
但對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說,事業的發展和收入的增長是一條先慢後快的上升曲線。男人20多歲時,技能、閱曆和人脈都嚴重“欠費”,往往隻是基層員工,收入曲線上升很慢,30多歲才會迎來快速上升通道,40歲後,才能達到事業和收入的高峰。
這種合夥雙方付出和收獲的時間差,就會產生一個問題。因為女性投入資源包的時間早,意味著在播種期付出了更多。男性投入資源包的時間晚,意味著在收獲期能得到更多,導致負責收割的人就容易敲負責播種的人的竹杠。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男人有錢就變壞,中年油膩男拋棄糟糠之妻,另尋小三,開啟人生第二春的故事。
再回到薛教授的結辯陳詞,薛兆豐認為,結婚前,女方想在男方房本上加名字,相當於在簽訂終身製的家庭期貨合同時,為了盡可能降低“陳世美效應”的發生概率,或者說提高“陳世美效應”的發生成本,讓男方增加一些抵押品和保障措施,如果真到了婚姻走到盡頭的那一天,自己的投資也不至於滿盤皆輸。這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完全符合經濟學邏輯的要求。
現實沒那麼簡單
當然,《奇葩說》要求導師必須做出非黑即白的站隊,所以薛教授的理論推演雖然無懈可擊,但實際情況沒有那麼簡單。
女方要求加名字的最大問題在於,男方的房子,到底是誰出錢買的。如果是男方自己買的,婚前加上女方名字,我覺得無可厚非。你都要和那個你指天發誓說“我會愛你一輩子”的女人結婚了,要是連在你們共同居住的愛的小巢上加上對方名字都不肯,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女方,也會對你的愛情宣言打個問號。
但今天的房價太貴了,能有幾個20多歲的年輕小夥子,可以靠自己打工掙的錢全款買房?一套房子掏空“六個錢包”的例子,不用多說了吧。你掙的錢給女朋友花,沒問題,你買的房子寫老婆名字,也沒問題。但你爸媽把養老金拿出來給你買的房子,也要在婚前加上女方名字,你良心何安?
女方婚前擔心未來婚姻生變,想給自己多加一道護身符,男方父母也怕啊,他們老了,更禁不起折騰,他們難道不需要保護嗎?
雖然今天女權主義盛行,但摸著良心說,從原始社會一路走到今天,男女什麼時候真正平等過?妻子不掙錢,無論婆家還是娘家,都不會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但丈夫不掙錢,會被視為沒本事,沒出息。做妻子的,容易產生一肚子怨氣,正所謂“沒事開個同學會,拆散一對兒是一對兒”;做丈夫的,往往自己也會產生道德上的自卑感甚至負罪感,覺得自己對不住妻子,讓妻子跟自己受苦了。如果對調角色,妻子是女強人,日進鬥金不差錢,丈夫全職在家帶孩子,反而可能被人家指指點點,說這男的吃軟飯。
但對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說,事業的發展和收入的增長是一條先慢後快的上升曲線。男人20多歲時,技能、閱曆和人脈都嚴重“欠費”,往往隻是基層員工,收入曲線上升很慢,30多歲才會迎來快速上升通道,40歲後,才能達到事業和收入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