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最終獲賠兩萬(2 / 2)

不過,經過一番折騰,漢民的診斷結論還是如期而至。5月18日,溫州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對漢民的申請做出了鑒定結論,其結論為:職業性中毒性腦病。

同年,6月3日,漢民依法向溫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

同月17日,溫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漢民的申請轉到該農藥廠所在地的某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同月18日,溫州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電話通知漢民,用人單位對這個“職業性中毒性腦病”的診斷結論不服,已經向溫州市衛生局提出了鑒定申請。

同年,7月22日,溫州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關於用人單位對漢民的職業病診斷結論不服的申請做出鑒定,其鑒定結論為“職業性急性中毒性腦病觀察對象”。

讓人不解的是,溫州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做出這個鑒定結論後並沒有書麵向漢民郵寄送達,而是非得漢民本人親自前往領取,且一直不告訴其鑒定結論,說是領到鑒定書就知道了。

漢民明知這是在故意刁難自己,但是他也沒有辦法,隻好帶病再次前往溫州,自己去領取這一紙鑒定書。

拿到這個鑒定結論後,鑒定部門告訴他,讓他親自過來是為了讓他拿著這個鑒定結論去找勞動部門調解。

而且,鑒定部門還告訴漢民,他們已經告訴了相關勞動部門,在沒有這個鑒定結論的時候,勞動部門是不會進行工傷認定的。而這個鑒定結論是“職業性急性中毒性腦病觀察對象”,既然是“觀察對象”勞動部門還是不會認定工傷的,因此建議他去找勞動部門調解。

7月23日,漢民來到相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果然這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告訴他,這個鑒定結論是“職業性急性中毒性腦病觀察對象”,因此他們不能進行工傷認定。

為此,這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還是建議漢民與用人單位協商,否則他們也無能為力。

漢民知道這裏麵一定有不正當的交易,知道這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使怪,但是又沒有任何證據,他隻好以不同意調解來對抗。

同時,漢民提出自己既然是觀察對象,根據規定自己的病還需要繼續治療,希望勞動保障部門和衛生部門督促用人單位為其治療。

可是,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衛生行政部門不但互相推諉,而且還提出漢民要求治療不是不可以,如果要繼續治療,需要溫州市疾病控製中心出具一份觀察治療通知。他們還要求,這個治療通知必須注明繼續治療的期限,否者無效。

但是,為了這個觀察治療通知,漢民跑了無數次的溫州市疾病控製中心,溫州市疾病控製中心,對漢民的主張根本不予理睬,聽而不見,無動於衷。

顯然,這些部門都是具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逼迫漢民與用人單位協商。

漢民本身身體就有病,經不起這樣的折騰,加上自己經濟非常困難,繼續在溫州這個地方呆著也不是一個辦法,他隻好妥協,同意跟用人單位協商。

但是,用人單位對漢民的協商也幾乎是要理不理的,讓漢民幾乎崩潰了。

麵對申請工傷認定不利,申請繼續觀察治療又得不到支持,四處求助無門,身體每況愈下,經濟越來越拮據的情況,漢民已經沒有任何協商談判的籌碼了。

8月17日,就在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易望和用人單位簽訂了一份來之不易的、心酸的、無奈的、極不公平的協議,用人單位願意再賠償漢民20000元,雙方在不存在任何關係。

當然,這種情況下,就算還存在關係,漢民也是無可奈何的。因為,勞動爭議必須一裁兩審,而且這個案子又是職業病引起的勞動爭議,還需要職業病診斷鑒定部門的配合與支持。

眼看自己需要治療觀察,溫州市疾病控製中心都不願意出具治療通知,更不要說希望他們配合了。

在漢民眼中,這裏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這裏的衛生局、這裏的疾病控製中心簡直就是農藥廠的老板家裏開的,自己又能怎樣?自己會有什麼辦法?

勞動仲裁的路子行不通,向法院起訴也就更得不到支持,要是不同意,自己不是隻有死路一條?

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漢民隻好委曲求全,違心的、無奈的簽了協議,並當著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那些官老爺的麵領取了用人單位的20000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