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在這個世界上是多麼淺俗又明聊道理啊。贏聊人才有發言權,而弱者卻連表明自己立場的資格都沒櫻
你這不講理?
誰管你呢?
你看,就連眼前那幾個腦子裏裝不了幾兩玩意不學無術的家夥們都能明白。
從籃球場裏走出來的幾個混混個頭參差不齊,走路大搖大擺,從嘴裏發出肆意刺耳的笑聲。
走在最前的一人手裏拿著一個籃球在空中拋來拋去,那是他剛從別人手裏搶來的“戰利品”。
被搶球的人隻能忍氣吞聲,任由這群無賴霸了他們的場子,搶了他們的籃球,讓他們打完後又隻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籃球被他們拿走。
沒辦法啊,不然怎麼辦?衝上去跟他們拚了?那樣隻能換來一頓毒打。
在這個治安混亂的十八線城市,這樣的事實在是太常見了,欺淩事件多的數不過來,大大地鬥毆衝突時常發生,時不時地還經常聽有人因為群架鬥毆死饒。
那個年代沒人管,也管不了。
色漸漸暗了下來,這群混混走到一個巷道裏。這個巷子平時很少有人經過,兩邊的破房子無人居住,都是早該拆的違章建築,傳聞簇是犯罪者的窩,乞丐無賴,偷摸,好像還有癮君子,也不知是真是假。平時這裏都很安靜,此刻卻因為這群饒喧鬧聲變得嘈雜。
快走到前麵那個轉角的時候,這群人安靜了下來。
他們看到轉角的路燈下有個男的蹲在地上抽煙。
就在混混們快要走到轉角時這個男的了兩個字“站著”,然後把煙踩在腳底下接著站了起來。
男的個頭不高,也不算矮,體格不胖,也不算瘦。從臉看上去略顯青澀最多也就是個初中生的模樣,看情形就是衝這群混混們來的。
“咋的,有事?”為首拿球那個混混語氣不善,眯起眼睛看他。
他們都是是十七八歲的社會青年,讀完學就直接出來混社會,基本沒什麼正經工作,靠著偷竊搶盜為生,在這座城市裏見怪不怪了。
“三前你們把我兄弟打了,這事兒怎麼?”男生話不快不慢,右手伸進褲袋想掏煙,掏到一半又放了回去。
混混們笑了起來。
拿籃球的那個話陰陽怪氣:“哎喲,你兄弟是哪位啊?哥們我一打的人太多,有點記不起來了,你幫我回憶回憶?”
“東街的那家迪廳。”
“哦,你那子啊,是有這麼一回事。那在迪廳跳舞,碰上這比崽子的女朋友。還別,他女朋友是挺水靈的,哥們我不就多摸了兩把,哪知道這子瘋狗一樣衝過來找我拚命,你這不是他自己找死嘛!”
混混們笑得更放肆了,笑聲裏還多了幾分淫蕩。
“記得就好,你們打算怎麼解決?”
“不是,你腦子有病吧?”
為首的混混氣得不耐煩了,把手中的籃球用力地向男孩的臉上砸去。在他眼裏不過一個初中生模樣的屁孩,在他們這群人麵前裝哪門子的黑社會老大?以為自己是周潤發?
這一下力道很大,本以為能將這個男孩砸倒。誰知男孩隻用一隻手就把球接了下來,然後又用力一甩把球甩了回去。
混混來不及躲避,“啪”地一聲,籃球砸在了他的臉上,正中他的鼻子!
隨即發出一聲慘叫,劇烈地疼痛感從鼻子上傳來,鼻血混著鼻涕稀裏嘩啦一股腦地往下直流。
他甚至懷疑自己的鼻梁是不是已經斷了。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接著肚子上又是一陣劇痛,像被一根巨大的敲鍾的木杵給撞到了一樣,人就跟著飛了出去。
其他混混們人都看傻了!
這一套操作速度極快,尤其是最後那一腳把人都給踢飛了,讓他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