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作為一個每年都會舉辦春夏、秋冬兩次時裝周的“聖城”,自然可以提供給各大品牌舉辦時裝秀的地方相當之多,一排一排的信息在網絡上十分的公開透明,讓人看得眼花繚亂。
萬眭怕千憶不懂,擔當起了一個翻譯該擔當的角色,在她身旁解釋起來:
“這些場地價格差別都挺大的,主要看是在哪個街區,市中心的就貴很多,郊區的就便宜一些,一些經常做大品牌時裝秀的場地,往往都是被大品牌提前包場了,這個時間去定好場地不是很好,仔細挑挑也許有,但是價格上,定好場地未必就合算了。”
作為一個品牌,還是一個新品牌,頭一次去巴黎走秀,也激不出什麼浪花來,萬眭覺得也就是花錢出去買個名頭罷了,很貼心地幫她千憶篩選了幾個租金價格不高,規模也偏小的場地來。
哪知道千憶雖然看不懂英文,卻是能看的懂圖片的。她隨便掃了一眼電腦上萬眭展示給她看的幾個場地,就有點不太滿意。
“小了。”
千憶言簡意賅。
一個場地的大小,會限製了場地布置的規模和美感,千憶不喜歡太小家子氣的地方。
“小有小的好。”萬眭不知道千憶的野心,分析這裏麵的利弊給給千憶聽,“時裝周上,未必就是場地越大越好。你準備給多少媒體發邀請函,邀請多少明星過去?要根據這些來核算所需要的場地麵積。你想想,如果你邀請來的看秀媒體和明星,都填不滿整個秀場,那豈不是會顯得你的秀,特別空洞無趣,沒有人捧場?”
正是因為這樣,所以大品牌的秀,往往都是會找一個可以容下很多媒體明星的地方,而小品牌的秀,會選擇相對麵積比較小的地方。
這幾乎已經成了巴黎時裝周上,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了。
也就是所謂的行規吧!
萬眭的考慮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巴黎時裝周是麵向全世界的舞台,你的秀,有多高的含金量,是取決於有多少明星和時尚達人願意過來捧場——他們在國內娛樂圈或許還有號召力,能邀請到一票明星去捧場,可國際巨星,別說千憶不認識了,連萬眭,也隻不過認識寥寥數人,還不是那種可以發個函就能邀請的來的關係。
千憶卻不以為然。
做廣告麼,自然是做的越大越好,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哪有去那麼遠,卻選個小場地來做廣告的?
她大手一揮:
“無妨,你給我找塊大點的地方。越大越好。”
萬眭本想再張嘴說服一下千憶,不過他又覺得,這場秀辦的地方大不大,無非就是租來哄老婆高興的,隻要老婆高興了,大就大唄!貴就貴唄!
“好。你再看看這幾塊可以租的地方。”萬眭立刻指哪兒打哪兒,給千憶展示了另外幾塊地方來,“這幾塊,就在城市中心的邊緣地帶,剛好還能算的上是城區,地方視野都很開闊,別說是走秀了,就算想在這建公園都沒問題。”
千憶看了看萬眭這次給他找的地方。
唔大是夠大了,可這旁邊是怎麼回事?照片上怎麼還有奶牛?莫非這旁邊是個牧場?
還有這個場地,旁邊一片荒無人煙的廠房,看起來有點像是一個工廠似的,以往提供的走秀照片,也都是黑暗風的。
不行不行,太偏了都。
“有沒有那種,在城市正中心,在樓層頂上的?大到可以開一個超級露天時裝派對,大到整個城市的人一醒來,隻要走到陽台上喝一杯咖啡,就能看到頂層的巨大秀場廣告的那種地方可以租?”
千憶把心中期待的秀場樣子,向萬眭形容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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