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給人更多的悲傷與可歎,所以我不喜歡帶“孤”的詞,如孤兒、孤單、孤立、孤芳自賞、孤陋寡聞……當然,我更不喜歡孤獨。但凡有“獨”的詞,我倒喜歡得很,如獨立、獨自、獨特,甚至獨裁。所以,在形容我的一種無奈的寂寞時,我喜歡用“獨”。
一個人靜靜躺在靜靜的天空下,如果陽光不明媚,如果微風不溫潤,再燦爛的內心,也會“獨”。有時是好事,因為人隻有內心的“獨”才能有大腦的“思”。正如現在的心緒,雖獨,卻穩。會暢想,會追憶,會猛的傻笑。試想,要沒有“獨”,我絕對學不會藏起微笑的法令紋。
我絕對不是害怕“獨”的人,但有一種“獨”讓我體會到孤獨。那是在習慣了兩人世界後又被打回一人的空屋子時,“獨”讓我害怕。雖然已經獨自兩年了,但輕易回想的到那段時間的感想,房間曾有的味道還聞得到,用了整瓶的香水也消除不了;被子的餘溫還被陽光暖暖地保存著,床單換了洗了曬了依然還有;一起去玩帶回來的照片可以全刪除,無奈記憶往往不爭氣地重放,在偶然打開的背包裏,還發現了海邊的沙子。
幸福不等於幸福感,這是他某日寫於他MSN的簽名。為此,我曾一笑而過,但因為有了獨處的思考的現在,我理解了。幸福有時是別人眼中的反映,隻是被不停地反饋至自己這邊,也就混淆了自己內心的感受,於是麻木而平淡的日子有時就成別人眼中與自己不經思索中的幸福。而幸福感則隻能是自己才講得出的,是完全不會因別人祝福與否而增減的。所以,我經常覺得自己很幸福,但卻沒有幸福感。是因為太獨嗎?
可能看完我這篇日記有人會說找個伴就不“獨”了。真是如此嗎?且不說“獨”與不“獨”本就是自我的感受,與伴與不伴並不形成因果關係,也非充分或很必要條件;退一步說,有了伴,如果本就不契合,“獨”輕易就成了“毒”。寧缺毋濫一詞一直深深紮根於我的信念當中,成為牢不可悍的標準。我覺得這是一種美德,對自己,更對別人負責。但如果兩個“獨”的人走到一起,該是更值得驕傲與慶幸的事。那種幸福,應該能輕鬆就溢出幸福感了。
想起一段話:
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場心傷;
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段
這四種情況除了第一種外,你非得經曆一種,你會選哪種?
我會選最後一種。雖然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受傷最小的,但這種浪費生命的行為,絲毫比不過“獨”自的煢煢孑立來得更優雅。而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真的是一種對牛彈琴的傷悲。人說傷悲不可怕,可怕的是麵對令自己傷悲之人時,反饋到視而不見。所以我選了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因為世上對的人本就不多,所以我不會苛求天時地利人和的完美。無論如何,對的人總是值得遇見的,幸福感在此時也是默默溢出的,甭管客觀上,我有多無奈。完美的結果的確太重要,但若是今生我永遠沒有完美的結局,我也不願意會放棄這種短暫的擦肩而過的美好。至少除了結局,我還能在“獨”自思索時擁有一點洋溢著幸福感的回憶。
想了想,為什麼單人房執意要放雙人床?除了享受舒適外,內心深處也還是願意在“獨”中體會不“獨”的。這是一種期待,更是一種堅持。不妥協不固執,不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