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政策建議(1 / 1)

(一)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網站

通過建立網站公布所在地區所有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場館、活動等詳細情況。此舉益處有二:一是通過公開公共文化服務信息,督促政府查漏補缺,建立全覆蓋的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對於財政收入豐厚和不足的地區,采取“削峰填穀”的財政支付方式,確保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性、公益性、全民性。二是公開公共文化服務信息,可以更好的保障和擴大公眾的文化權利,讓公眾知道現有的公共文化服務的詳細情況,以便更好地享受文化惠民的福祉。

(二)建立公共文化服務信息數據庫

包括政府公共文化政策br法規數據庫、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數據庫、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數據庫、公共文化服務社團法人數據庫、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數據庫、評估報告數據庫、典型評估案例數據庫等。以便政府在決策時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三)設立相應的獎懲與資源分配機製

如果缺乏與評價掛鉤的獎懲機製和資源分配機製等配套措施,就無法獲得被評價對象的積極配合,評價效果會大大削弱。建議盡快開展相關配套措施的研究,早日製定相應的獎懲機製與資源分配機製,為評價活動提供保障。

(四)將公共文化服務的公眾評價納入法製軌道

公眾評價的開展,是廣大人民群眾共謀文化發展大業、共商文化發展之策、共築文化發展繁榮前景的過程,也是全體人民共享公共文化成果的過程。為使公共文化服務的公眾評價可持續地開展下去,待條件和時機成熟時,應製訂出關於公共文化服務公眾評價的地方性法規,使公眾評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