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財產所有權”這樣的概念最為含糊不清,覆蓋了各種程度的有效控製,範圍從一種極端到另一種極端。[11]sup>有關所有權法律的學說處在永遠的變動中,因為它們被用在非常不同的情境中,從而獲得非常零散的結果。說某種東西被擁有或者被出租,沒有告訴你任何關於實際背景的東西,除非你做出了全麵的實際調查。說某樣東西被私人擁有或者被政府擁有,對於資源的有效控製程度,同樣沒有告訴你什麼東西。田野調查可以證明,更有效的控製是由那些從政府手中獲得租約的人所行使的,而非從某些私人所有者手中獲得租約的人所行使的,反之亦然。
當你進行背景性思考的時候,顯而易見的情況是,我們習慣上使用的詞語,像“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私人所有製”、“政府所有製”、“競爭”、“壟斷”、諸如此類,並沒有穩定的指定含義。在公共輿論與情感領域中的領導人口中,這些都是具有模糊的指涉性的情感符號。專家有時候會忘記警告聽眾:即便由一小群專家所使用的技術定義和外行所認為的專家正在談論的東西存在任何聯係,那麼,這種聯係也是很少的。這樣,專家等於又增加了混亂。[12]sup>外行對一些詞語,像“政府”、“政治家”、“市場”、“商人”給出傳統的含義。但是,專家具有嚴格的假說體係,可能不符合外行的觀念。比如,在現在這本書中,我們已經在“政府”的傳統定義和功能定義之間進行了仔細的區分。我們表明,從功能性的立場出發,220政府(權力)如何被商業團體和工會所使用。這樣可以讓我們在(古典經濟學意義上的)“企業家”和“壟斷政治家”之間做出比通常更為嚴格的區分(企業家常常對壟斷政治家感到是如此的困惑)。同樣,在“社會主義”和“非社會主義集體所有製”(non-socialist collective ownership)的形式之間加以區分也很重要。在後一種所有製形式中,有效的控製實際上被賦予一種自我存續的官僚機構,它為了自己的目的而管理生產,而不是
為了改善大眾的生活標準。同樣,需要在思考中把“資本主義”同“非資本主義私人所有製”區別開來,因為後者可以用於像一個勞改農場那樣運作的種植園。
當我們使用背景原則從我們眼前移走意識形態的眼罩時,非常明顯的事情是,“純粹的”社會主義或者資本主義,就像“純粹的”民主或者“專製主義”一樣,極少可以被接近。而且,在任何既定的製度背景中,怎樣更多或者更少地塑造與共享民主的價值,可以合理地對此加以修正。比如,在一種高度集權化的、集中化的和體製化的組織中,為了更多的反集權化、反中心化和反體製化而工作,或許有利於權力、尊重和啟蒙的共享。相反,在某些情境中,通過走向更多的中央權威與控製,可以獲得同樣的目的。
像“財產所有權”這樣的概念最為含糊不清,覆蓋了各種程度的有效控製,範圍從一種極端到另一種極端。[11]sup>有關所有權法律的學說處在永遠的變動中,因為它們被用在非常不同的情境中,從而獲得非常零散的結果。說某種東西被擁有或者被出租,沒有告訴你任何關於實際背景的東西,除非你做出了全麵的實際調查。說某樣東西被私人擁有或者被政府擁有,對於資源的有效控製程度,同樣沒有告訴你什麼東西。田野調查可以證明,更有效的控製是由那些從政府手中獲得租約的人所行使的,而非從某些私人所有者手中獲得租約的人所行使的,反之亦然。
當你進行背景性思考的時候,顯而易見的情況是,我們習慣上使用的詞語,像“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私人所有製”、“政府所有製”、“競爭”、“壟斷”、諸如此類,並沒有穩定的指定含義。在公共輿論與情感領域中的領導人口中,這些都是具有模糊的指涉性的情感符號。專家有時候會忘記警告聽眾:即便由一小群專家所使用的技術定義和外行所認為的專家正在談論的東西存在任何聯係,那麼,這種聯係也是很少的。這樣,專家等於又增加了混亂。[12]sup>外行對一些詞語,像“政府”、“政治家”、“市場”、“商人”給出傳統的含義。但是,專家具有嚴格的假說體係,可能不符合外行的觀念。比如,在現在這本書中,我們已經在“政府”的傳統定義和功能定義之間進行了仔細的區分。我們表明,從功能性的立場出發,220政府(權力)如何被商業團體和工會所使用。這樣可以讓我們在(古典經濟學意義上的)“企業家”和“壟斷政治家”之間做出比通常更為嚴格的區分(企業家常常對壟斷政治家感到是如此的困惑)。同樣,在“社會主義”和“非社會主義集體所有製”(non-socialist collective ownership)的形式之間加以區分也很重要。在後一種所有製形式中,有效的控製實際上被賦予一種自我存續的官僚機構,它為了自己的目的而管理生產,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