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七章(2 / 2)

常於急速的衝向出口,腳在地上蹬了兩三步就跳到了士兵群中。許多士兵都還沒反應過來,常於這時要殺他們易如反掌,可他沒有這樣做,對剛才他們對自己往死裏打也沒有氣憤,他們的做法是對的,他們必須要毀滅自己。隻是,常於雖然也知道自己罪該萬死,但也不想閉上眼睛受死。

幾秒後,士兵才反應過來,忙轉過身,把槍口對準就在他們身邊的常於。隻是,他們敢開槍嗎?當然是不敢,隻要一開槍,自己的人身上中的彈會更多。常於不怕他們開槍,他此時周圍一兩米範圍內都圍著士兵。他們雖然都舉著槍對著自己,但隻要他們一開槍,他就馬上跳出包圍圈。到時死的可都是他們對麵的戰友了,他們也不會做出這樣自相殘殺的舉動,都隻能一動不動的舉著槍對著常於。

常於出來後,之所以沒有馬上逃走,是因為他還有一件事要辦。

常於放下背上的彩虹,然後馬上獨自高高的跳起,躍出士兵包圍圈。常於還在半空中就開始說道:“彩虹,對不起,我不能帶你走,我自己的身體我很清楚,我再也變不回來了,隻會越來越糟。忘了我吧!你還可以有幸福的生活,也許我這一走就是永別,你要好好活下去!不要拒接我!”。常於的聲音慢慢變小,他已經消失在街道的盡頭了。

彩虹在常於一放下她的那一刻就明白了,隻是他已經高高的跳在空中了。彩虹的眼淚簌簌的往下墜,她還沒得及和常於說話,他就已經跑遠了。彩虹無力的癱坐在地上,大把大把的淚水讓她看不清周圍的人群,她沒有拭去淚水,默默的呆坐在地上??????。

常於留下彩虹後,心裏也是酸痛無比,眼眶更是濕濕的,模糊了他的視線,幾次差點讓他撞上飛逝而來的汽車。

常於一個人用出最快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奔馳著。他的速度快的讓人隻能看到一道身影,他以幾倍於汽車的速度向前奔跑去。本來打算坐車去四川找巨猿的,可是他怕他自己早已被全國通緝了!其實他想的很對,在他逃跑的那一刻,就已經被全國給通緝了,還被定為全國最危險的野獸,他的一切資料已經在各大媒體公布,幾個小時內他就已經成了“大名人”。

常於不斷的奔跑著,他已經分不清楚跑到哪裏去了,隻能到了下一個城鎮再說。

五個小時後,已經是淩晨四點多了,常於高速的奔跑了那麼久也已經疲憊不堪。還好也已經看到了一個城鎮出現。他停下了腳步,慢慢的走向那個有著點點星火的城鎮。此時還沒有天亮,街上幾乎沒有人,路燈也還沒有熄滅,昏黃的燈光照著街道兩旁的房子上。街道兩邊的房子不高,裝修的也很簡單,看來這是一個小城鎮了。

常於停下腳步後,在街道上慢慢的行走著。他必須問清楚他到的地方是在哪裏!這樣才能更快趕到鬼幻森林。

雖然常於的速度比汽車快了好幾倍,可他畢竟不是汽車。汽車也是要油的。“咕咕”,他的肚子由於饑餓發出一陣陣的叫聲。常於聽到肚子的意見後,笑了笑,向街道前方看去,他要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吃的。淩晨快五點時雖然人很少,但做早餐生意的還是有的。在他前方不遠處,就有一家賣饅頭包子的正吆喝著,聽那聲音知道那時是一個老婦人。

常於看到後,心裏一陣高興,他的肚子早就餓的快不行了,奔跑了那麼久還沒倒下,隻有他這個變異的人才能做到。常於邊走邊往口袋掏。

“糟了!不用吃了!”,他突然發現錢包早就在警局時就丟了,那時他突然發作變成了猿人,那龐大的身子馬上就把他原來的衣服漲成碎片。他的手機錢包自然就不見了,難怪他媽媽會打電話到彩虹的手機上。

“怎麼辦?實在好餓啊!過去搶嗎?”。常於皺著眉頭自言自語的說道。

常於繼續往那個賣包子的地方走去,他想好了,跟那個老婦人討吧!如果實在不行,就隻好搶了,真是一分錢憋到一個英雄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