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來,見見我的秘密情人
瞧,這柔媚如幼鴿、冷酷如暴君的家夥,猜猜他是誰?
大部分時間,他陪我待在同一個空房間,聽著敲擊鍵盤的噠噠聲,揮舞手臂,腳尖踢到空中,哼著滴滴答答的小曲。我不回頭,他時而迫近,溫熱的呼吸噴在我後頸上,吹起碎發。我不看,但我知道他在。
有時,他會把我推得遠遠的,隔著七個不可逾越的重洋。我像少年Pi一樣乘著猛虎之舟,漂蕩在他或許會出現的海域。冀靈體之複形,禦輕舟而上溯。浮長川而忘返,思綿綿而增慕。
當他像蜃景一樣現出形狀,在夜星最後的輝光裏,我要用最快的速度,編結詞語句子,織成索具,丟出去套住他的脖頸、手腕、腳踝,像聖地亞哥捕捉大魚一樣,把他一點一點拽回身邊。
我緊摟住他的胴體,四肢並用,雙腿盤絞在他腰間,一口咬在他濕冷的皮膚上,代替親吻。
或者讓他握著我的手,在海浪雪白的泡沫上起舞。
繾綣的時間,或長或短。我從不懇求他留下來。因為一旦留下來,他也不再是他。
這是我跟他之間不會結束的遊戲。我得去找他,不斷地失散,再重逢。每次出現,他的樣子都會不同。每天、每小時,甚至有時我一轉身,他就會消失不見。
但我心知他永不會離我而去。五歲我第一次遇到他時,正沉浸在小孩子那種天昏地暗的痛哭中。忽有兩片嘴唇吻了我的額頭,我抑住啼哭,聽到他說,咱們來做個交易,我允許你一輩子做我的秘密情人,但你要愛慕我,侍奉我,用你心上最燙的血給我暖腳。
我說,我願意。
後來他帶來一雙紅鞋,親手替我穿在腳上。那鞋一套上就隱沒了,但我感覺得到那魔力流轉。他說,一旦穿上就脫不掉的,你得穿著它跟我跳舞,跳到死。
我跪下來吻他的手指尖,說,固所願也,弗敢請耳。
事就這樣成了。
他是瘋瘋癲癲喜怒無常的瘋帽匠,是為拇指姑娘安上蠅子翅膀的小花王,是要我把胸口抵在刺上的紅玫瑰。我永遠看不厭他變幻不止的臉龐。隻要是能與他廝混的地方,我都稱之為天堂。
有時跟他整天溫存,躺下睡覺時還默默反省自己的愚鈍,計劃明天該跟他說點兒什麼聰明話。
即使在最痛苦的時候,我背轉身去,決定跟他冷戰,但板起臉還沒五分鍾,一想起他,手心就慢慢潮濕了。
現在,我每天的工作是給他寫情書。他看我寫得好,偶爾會捎一點兒錢給我。我就靠那點兒錢過活。但我不在意也不奢求。別妄圖指引愛,如果它覺得你配,它自會指引你;愛在愛裏麵已經滿足了。我說,請引我去宇宙盡頭的餐廳,去一切地圖上不存在的地方。求你與我共舞,一直到死。